初灵信息(300250)
搜索文档
初灵信息(3002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2 18:3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 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任职 期间出 ...
初灵信息(3002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2-02 18:32
交易审批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5] - 资产总额占比达30%且累计金额达标,除披露等外需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8] 投资决策 - 未达董事会标准由总经理决定,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9] - 战略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1] - 证券部收集信息、编制报告,总经理召集评审决定立项及投资[11] 投资管理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和财务管理[11] - 证券部对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评价并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投资项目监督,提意见和报告[14] 其他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1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实施和修改[23]
初灵信息(3002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2 18:32
薪酬制度 - 独立董事每年津贴6万元(含税)[8] - 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5] 薪酬构成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年度奖金组成[8] - 基本薪酬每月发,依岗位责任和任职资格定[8] - 绩效、年度奖金分别以周期和年度目标考核[8] 其他规定 - 公司可对高管团队采取长期激励措施[9]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1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
初灵信息(3002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2 18:32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投资部为职能部门[8] - 证券投资部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2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具备良好知识结构、沟通协调能力等素质[9] 工作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证券监管部门等[13] 工作方式 - 公司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公告、股东会、互动易平台等[13] 特殊会议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18] 工作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相关信息[18] 时间限制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9] 工作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高效率低成本原则[3] 工作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树立管理理念、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规范公司运作等[5] 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21] - 证券投资部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等会议并准备材料[22][23]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网站,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公布[25] 投资者权益 - 公司应积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投资者保护机构相关活动[25] - 公司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26] 媒体处理 - 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报道[26] -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适当回应[27] 档案管理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9]
初灵信息(3002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2 18:32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任期3年[2][10]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需有资格证[11] 任职与解聘 - 36个月受处罚或多次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6]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1] 履职与代行 - 不能履职半月内由代表代行,超半月指定人员代行并备案[13] - 空缺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13] 保障与机制 - 提供组织、经费保障,建立激励机制[16][17] - 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对象[1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统一发布渠道,董监高未经审查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17] - 对公司负有诚信勤勉义务,违规追究责任[19]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21] - 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
初灵信息(300250)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2 18:3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 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
初灵信息(3002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2 18:3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11] 管理职责 - 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务[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等[3]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3] 信息报送与自查 -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应在相关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8] 重大资产重组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重组期间有重大变化应补充提交档案[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核实追责并披露[18] - 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知情人违反制度受处罚应报送备案并公告[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初灵信息(3002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2 18:32
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东权利。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 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进行管理。公司应重点加强对子公司的 管理控制,加强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第七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 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 各项制度规定,参照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 规定适用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应当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或"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 投资者利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
初灵信息(300250)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2-02 18: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 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 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 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 ...
初灵信息(30025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2-02 18:3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以下简称《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 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 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 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 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