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通光线缆(300265)
icon
搜索文档
通光线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以下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达")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海通达的经 营及后续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虽然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未 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借款,但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之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借 款提供担保,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
通光线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12-13 18:16
| 证券代码:300265 |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3-084 | | --- | --- | | 债券代码:123034 |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3年9月,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光电")与公司参股公 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签订借款协议,海洋光 电向海通达提供借款,借款总额650万,借款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 月19日止,借款利率为年息3.45%。该笔借款用于支持海通达业务顺利开展。海 通达海其他股东之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集团")为本次财务资 助事项提供全额担保。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光电与公司参股公司海通达 ...
通光线缆: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本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和敬涵、李远慧 2023 年 12 月 12 日 根据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本人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通光线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会由公司三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
通光线缆: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 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委托, 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 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第三条 公司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
通光线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 ...
通光线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8:16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 证券代码:300265 | 证券简称:通光线缆 编号:2023-087 | | --- | --- | | 债券代码:123034 | 债券简称:通光转债 |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13:30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
通光线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远慧)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远慧作为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 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 ...
通光线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8:16
融资情况 - 2019年11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29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2.97亿元[3] - 2020年5月8日至2023年12月11日,“通光转债”累计转股27,484,645股[3] - 2023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93,301,435股,发行价格8.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79,999,996.60元[4] - 扣除发行费用10,563,446.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69,436,550.30元[4]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总股本增加120,786,080股,由337,500,000股增至458,286,08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20,786,080元,由337,500,000元增至458,286,080元[5] 经营范围变更 - 变更前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半导体芯片等业务[6] - 拟变更后经营范围新增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等多项业务[6] 公司章程修订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3750万元,修订后为45828.6080万元[7] - 原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总数为33750万股,修订后为45828.6080万股[7]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17]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17] 股东与董事相关规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9]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9]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1/3以上独立董事(即3名),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人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1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3] - 重大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第(一)至(三)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至少保存5年[14] - 上市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4]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撤换[15]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5]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独立董事在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15]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5]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可联名书面要求董事会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1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董事会延期开会或审议事项[1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5]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4] - 独立董事需对多项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包括借款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资金往来等[1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16] -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6]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17] - 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17] - 备查文件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18]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20]
通光线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13 18:16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 下,可以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 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