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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公司股票自12月12日起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1 19:30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宜,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 - 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协议受让新乡产业基金所持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九岱科技拟受让新乡产业基金壹号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并成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1] -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协议受让石旭刚、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公司15,140,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 股东权益变动与协议安排 - 济南萌睿思受让的股份中,石旭刚转让9,05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6,08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 - 济南萌睿思与九岱科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若意见不统一,最终以九岱科技的意见为准 [2] - 石旭刚解除委托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公司10.89%股份表决权的约定,并承诺放弃其持有中威电子7.90%股份的表决权,且不谋求公司控股权 [3] 变更结果与公司概况 -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 [3]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4]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安防视频监控行业占比42.35%,平安城市和智能交通占比41.36%,其他行业占比8.27%,能源占比8.02% [4]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34亿元 [5]
中威电子(300270.SZ)实控人拟变更为付英波 12月12日起复牌
智通财经网· 2025-12-11 19:29
核心交易与权益变动 - 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受让新乡产业基金所持新乡产业基金壹号55.00%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成为其有限合伙人 [1] - 北京九岱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海厚泰所持新乡产业基金壹号0.0077%普通合伙财产份额,成为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1] -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受让石旭刚及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计持有的中威电子1514.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2] - 济南萌睿思与九岱科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并以九岱科技意见为准 [2] - 石旭刚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解除原委托行使10.89%股份表决权的约定,石旭刚承诺放弃其持有中威电子7.90%股份的表决权,且不谋求公司控股权 [2] 控制权变更 - 系列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威电子控股股东仍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 [3]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 [3] -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3] 股份转让细节 - 济南萌睿思受让的1514.03万股股份中,90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9%)来自石旭刚,60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1%)来自新乡产业基金壹号 [2]
中威电子:石旭刚累计减持697.88万股
新浪财经· 2025-12-11 19:28
中威电子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石旭刚于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97.88万股,持股数量从6197.9万股减少至4594.52万股,持股比例从 20.47%降至15.1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从2900.23万股减少至2202.35万股,拥有表决权比例从 9.58%降至7.27%。此外,石旭刚还将其持有的90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 益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持有的608.54万股合计公司5.00%股份协议转让给济南萌睿思。 ...
中威电子:实控人将变更为付英波 明日复牌
新浪财经· 2025-12-11 19:28
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 - 公司筹划的控制权变更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1] - 济南君川科技合伙企业拟受让新乡产业基金所持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合伙企业55.00%财产份额并成为其有限合伙人[1] - 济南萌睿思科技合伙企业拟受让公司1514.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1] 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变化 -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乡产业基金壹号[1] -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新乡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付英波[1] 公司股票交易安排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2日复牌[1]
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8:3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成员,紧急情况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成员管理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5] - 成员闭会可跟踪履职情况,各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1][22] - 成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资料[26] - 成员可质询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其应及时作答[23] - 成员可评估业绩指标等[24] - 成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5] - 议事规则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8:33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补员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指定新成员,未达前暂停职权[5] 会议规则 - 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成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 成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 - 议事规则按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按相关规定[22]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2]
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8:33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担审计委员会 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 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 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 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杭 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 易,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 ...
中威电子(30027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8:33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使董事会 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中威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 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成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 ...
中威电子(300270)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10 18:33
第四条 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 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制度规定,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及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简称"各 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聘用或解聘,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 与工作相适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部门经理和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 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