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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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2-16 19:08
激励计划规模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3]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长等高管及79名骨干共84人首次授予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3976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84.60%,占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5.03%[5]
*ST长方: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9:08
会议情况 - 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3名监事实到[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议案,3票同意[1][2] - 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票同意[2][4]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16日[3] - 向8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976万股限制性股票[3]
*ST长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4-12-09 19:15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11月28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公告[2] 激励对象核查 - 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10天,期满无异议[2] - 监事会核查名单等内容,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条件[3][5]
*ST长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2-09 19:15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1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3] - 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3] 内幕信息核查 - 核查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4] - 自查期核查对象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6] - 未发现内幕信息交易或泄露情形[7]
*ST长方: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1-28 17:53
诉讼情况 - 起诉深圳华旗源、普宁华旗源,请求支付本金6315.96万元及暂计利息616.75万元[2] - 追加邓辉斌为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法院判决被告10日内付还本金及自2024年4月22日起利息[4][5] 费用情况 - 案件受理费38.84万元由被告负担,法院退回公司[5] - 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5] 其他情况 - 6315.96万元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7] - 拟就被驳回诉讼请求上诉[7]
*ST长方: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11-28 17:49
诉讼情况 - 起诉深圳、普宁华旗源,请求支付本金6315.96万元及利息616.75万元[2] - 追加邓辉斌为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 - 法院判决被告10日内付还本金及利息[4][5] 费用情况 - 案件受理费38.84万元由被告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5] 影响及后续 - 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暂无法判断对利润影响[7] - 拟就被驳回诉讼请求上诉[7]
*ST长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7 19:04
会议情况 - 2024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7位董事实到[1]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3项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4][8] -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7票同意[10]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
*ST长方:关于长方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7 19:04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47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010.8769万股的5.95%[16] - 首次授予41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19%,占拟授予总额的87.23%[16] - 预留授予6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6%,占拟授予总额的12.77%[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0元[31] 激励对象及获授情况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5人[14] - 董事长等6位高管共获授149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31.7%[14]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9人获授261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55.53%[14]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5、27、39个月,预留授予为12、24个月[20] - 首次授予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50%、30%、20%[20][21] - 预留授予分两期,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46]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有净利润和营收增长率目标[27] - 预留授予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考核年度和目标[28] 解除限售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按净利润和营收增长率确定解除限售比例[28] - 个人层面按考核分数确定解除限售比例[3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按公式计算[30]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4] - 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时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48]
*ST长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1-27 19:04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28]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5]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ST长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11-27 19:04
激励计划 - 征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权[1] - 征集事项含三项议案[4] 征集信息 - 对象为2024年12月9日登记在册股东[6] - 期限为2024年12月10 - 11日[6] - 方式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