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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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11-27 19:04
激励计划 - 征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表决权[1] - 征集事项含三项议案[4] 征集信息 - 对象为2024年12月9日登记在册股东[6] - 期限为2024年12月10 - 11日[6] - 方式为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7]
*ST长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1-27 19:04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公司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股权激励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28]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7]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5]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规定[5]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5] - 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ST长方: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7 19:04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 9:15—9:25,9:30—11:30和1 ...
*ST长方:关于长方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7 19:04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47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9010.8769万股的5.95%[16] - 首次授予41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19%,占拟授予总额的87.23%[16] - 预留授予6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6%,占拟授予总额的12.77%[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7]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00元[31] 激励对象及获授情况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95人[14] - 董事长等6位高管共获授149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31.7%[14] -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9人获授261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55.53%[14]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限售期为15、27、39个月,预留授予为12、24个月[20] - 首次授予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50%、30%、20%[20][21] - 预留授予分两期,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46]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有净利润和营收增长率目标[27] - 预留授予按授予时间不同有不同考核年度和目标[28] 解除限售比例计算 - 公司层面按净利润和营收增长率确定解除限售比例[28] - 个人层面按考核分数确定解除限售比例[30]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按公式计算[30]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54] - 限制性股票按授予时公允价值在生效期内摊销计入会计报表[48]
*ST长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1-27 19:04
证券简称:*ST长方 证券代码:30030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 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 ...
*ST长方: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7 19:04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4日发出[1] 议案表决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2][4][7] 后续安排 - 三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6]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7]
*ST长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19:04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 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 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 ...
*ST长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1-27 19:04
激励计划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未超总股本20%[2] - 首次授予4100万股,占比87.23%,占公告日股本总额5.19%[4] - 预留部分600万股,占比12.77%,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76%[4] 人员获授 - 董事长等6人共获授1490万股,占比31.77%[4] - 189名骨干获授2610万股,占比55.53%[4] 其他 - 董事会发布信息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11]
*ST长方: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19:45
借款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50000万元,年利率6%,期限一年[1] - 公司向格锐瀚特借款7500万元用于归还到期借款,年利率6%,期限一年[2][3][4] 关联交易与余额 - 2024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关联交易37390.61万元,含借款37250万元、销售商品140.61万元[5]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余额37250万元[5] 逾期规定 - 公司逾期还款或付息,按逾期未支付金额每天支付千分之一罚息[4]
*ST长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11-11 18:53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昌鑫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鑫旺所持有的公司59,258,158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 结,上述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昌鑫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司 法冻结股份 数量 (股)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执行人 南昌鑫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