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3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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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运作指 引》")以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企业经营意识, 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三章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四章 董事行为准则 第五章 董事长特别行为准则 第六章 独立董事特别行为准则 第 ...
*ST长方: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管理,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章及《深圳市长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担 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包括因 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 第四条 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 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 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 第四章 担保信息披露 第五 ...
*ST长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会计政策变更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超50%,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7]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发表意见[5][7]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董事会决议及公告应含变更情况和对公司影响[15] 会计估计变更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申请,经董事会审议[10] - 会计估计变更对净利润或所有者权益影响超50%,需股东大会审议[10] -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董事会批准后比照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披露公告[20] 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于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被责令改正等情形[12] - 对以前年度财报更正,影响广泛或改变盈亏性质,需重新审计[13] - 出现会计差错以临时报告披露更正后财务信息,不能及时披露需提示[21] 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研究[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与监管部门咨询沟通[3] 其他 - 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告应含变更情况和对公司影响[15] - 未按要求履行审批和披露,视为滥用会计政策按差错更正处理[13] - 更正后财务报表分三种情况披露,受影响数据黑体显示[18] - 对三年以前年度财务信息更正且对最近三年无影响,可不披露[18]
*ST长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任期三年,与董事会一致[5]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一名[7] - 提前五天通知开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ST长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3 19:16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5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022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否定意见。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 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负责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兴财光华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 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 ...
*ST长方: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 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第二章 审批决策权限 第三条 公司资产处置(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 大会审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依据)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
*ST长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 等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股东 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范、公开、 透明。 第四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 任人以处分,必要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 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六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 ...
*ST长方: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4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二章 投融资决策范围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和 融资(以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融资决策机制,确保 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自律性规则及《深圳市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投融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价值创造原则。投融资管理应以持续创造企业价值为核心。 (二)战略导向原则。投融资管理应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与企业战略 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相一致。 (三)风险匹配原则。投融资管理应确保投融资对象的风险状况与企业的风 险综合承受能力相匹配。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投融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 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融资计划的 ...
*ST长方: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曾文德)
2023-12-13 19:14
☑ 是 □ 否 提名人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就提名曾文德先生为深圳市长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作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 长方 公告编号:2023-15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
*ST长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9: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 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经营者的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 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 事)、监事(职工代表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