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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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9] -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5]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7] 审计工作时间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会议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2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任子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12-10 16:36
审计意见与续聘 - 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2] - 2023年12月9日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议案,尚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生效[12][17] 立信数据 - 截至2022年末,立信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10620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注会674名[4] - 2022年度立信经审计业务收入4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4] -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4] - 截至2022年末,立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5] 立信合规情况 - 立信近三年受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6] - 投资者诉保千里案中,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部分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7]
任子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须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取得资格证书[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联络,履行法定报告义务[8] -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保密工作[8]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兼任规定 - 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11] - 董事或其他高管可兼任,监事和独立董事不得兼任[11] - 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任除董事、监事外职务[11] 履职与聘任相关 - 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或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13] - 辞职或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13] 违规处理 - 股票买卖收益、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20] - 信息披露资料致投资者受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1] 公司支持措施 - 支持配合工作,保障地位职权[16] - 提供组织、经费保障[17] - 建立协调、激励机制[17][19] 失职情形与问责 - 导致信息披露、治理运作等不规范[22] - 实施责令检讨等内部问责措施[26] 细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25] - 与法规冲突时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5] - 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5]
任子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实施细则[4]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6]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董事薪酬考核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大会审议[9] - 高管薪酬考核计划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5]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及修改[17]
任子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信息制度建设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缩小知情人员范围[4] - 要求控股子公司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5] 重大事项界定 - 重大交易含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8] - 关联交易含前款交易及购买原材料等[8]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超30%属重大风险[9] 股东情况关注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变化需关注[11]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11]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实时报告,经多环节审核审定[14] - 责任人签字后两工作日内上报[14] - 特定时点向董秘书面报告重要事项[15] - 报告已披露重要事项进展情况[15]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不泄露内幕信息[15] - 其他传媒披露不先于指定媒体[15] 责任与档案 - 瞒报等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董办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用于考核[16]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8] - 冲突时按其他规定执行[18]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18]
任子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3月8日设立,设立时以净资产4825.36万元折为4700.00万股[11] - 2012年3月1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770万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7363.0150万元,目前股份总数为67363.0150万股[6][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8]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上市6个月内申报离职,18个月内不得转让;7 - 12个月申报离职,12个月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规定 - 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诉讼[22] - 监事会等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相关主体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0][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3]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职工代表[10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送达[10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年度财务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10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1] 重大交易与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2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5][12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8]
任子行: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0 16:36
会议时间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26日15: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6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深交所系统)和9:15至15:00(深交所互联网系统)[1][13][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1日[3]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 - 12:00、14:00 - 17:00[5] -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20] 会议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有5个子议案[3][4][17] - 提案2.01、2.03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4] - 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18] 其他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50311",投票简称为"子行投票"[12] - 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6] - 联系电话为0755 - 86156779,传真为0755 - 86168355,邮箱为rzxshenzhen@1218.com.cn[5][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0]
任子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0 16:3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3]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3] - 公司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4] 临时报告情形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发临时报告[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发临时报告[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发临时报告[20]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条件需及时披露[22] 其他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需提交相关文件[15]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应披露[2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满足条件应披露[26] - 营业用主要资产出现特定情况应披露[30] - 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应提交审议并披露[23]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公告[28][29]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应立即披露[29] - 股东大会等不能正常召开或决议效力存争议应披露信息[32]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4] 相关人员义务 - 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38]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40] - 各部门等指定专人报告重大信息[40] 报告编制与审议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43] - 财务总监等协调审计事项[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报告后报董事会形成决议[43] 其他规定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47]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董事会秘书收到证券监管部门文件应报告并通报[5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复核披露信息财务数据[53]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5]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56] - 公司在股东大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60]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60]
任子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0 16:36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 - 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2] - 过去三年无不良诚信记录[2] - 续聘审议程序合规[2]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任子行: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10 16:3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9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7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审计机构 -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3]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4]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