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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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6] 信息披露与更新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6]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公告[7] 会议安排 - 考虑股东会召开安排,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8]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档案与调研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3] - 避免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2] 特定对象交流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特定对象并控制交流内容范围[17] - 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交流做好会议记录,披露备查登记情况,保存相关文件资料[18] - 要求特定对象发布或使用相关文件前知会,核查后二个工作日内回复[19] 应急与活动记录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应急处理流程和措施[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1] 互动易管理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处理信息[21] - 关注互动易和媒体报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 互动易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1] - 互动易发布信息不能替代应尽披露义务,不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23] - 谨慎、客观答复互动易市场热点问题,不利用平台迎合热点影响股价[23]
ST任子行(30031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内部控制制度制定 - 以五部委联合发布的规范及相关规则、章程为基础[4] 内部控制职责分工 - 董事会负责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检查评估[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建立与执行,可责令整改重大缺陷[5] -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制度建立和执行检查[5]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和评价有效性,可直报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8] 企业管理措施 - 对下属企业实行主要经济指标绩效考核、预算管理等[7] - 制定《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及管理流程,加强绩效管理[8] 风险与预算管理 -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方法分析风险[10] -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由预算管理小组进行管理[16] - 建立风险预警等措施防范和控制财务与经营风险[17] 授权与报告制度 - 明确授权批准范围、层次等内容,人员按授权行使职权[32] - 建立内部预算执行等报告制度反映经济活动[18]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对外信息披露质量[2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2] 审计与自查 - 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实施[23] - 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自查,必要时专项检查[23]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在年度报告披露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时董事会需专项说明[24] 制度调整 - 根据情况调整修正内部控制制度[28]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人士、1名职工代表董事[6]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在闭会期间交易事项权限涉及资产总额、营收、净利润等指标比例及金额限制[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 - 特定提议下,董事会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0] 提案变更 - 定期会议提案变更提前3日书面通知[14] - 临时会议提案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9] 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相关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职务履行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履行[9] 董事委托 - 董事委托出席需出具授权委托书[2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表决相关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多样[18] - 会议提案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通过,担保事项2/3以上董事同意[20] - 关联决议关联董事不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特殊情况处理 - 独立董事或董事认为问题可要求延期或暂缓表决[21]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1] 记录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5] - 规则修订经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解释[27]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4] 信息汇报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及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4] 审计沟通 - 年审前财务和审计部门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4] - 年审前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5] - 审计后、审议年报董事会前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见面会[6] 年报审议 - 独立董事关注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会议程序[6]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审计咨询,费用公司承担[6] 披露督促 -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在年报中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应披露事项[7]
ST任子行(30031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及时、公平披露可能影响股价或决策的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5]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5] 临时报告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发临时报告[2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发临时报告[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发临时报告[2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发临时报告[21] - 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发临时报告[20] 重大交易披露标准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4]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4]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5] - 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25]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达30万元以上需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达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2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5] - 除董事会秘书外,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其他人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7] 信息报告与保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41] - 公司各部门等应指定专人作为信息披露报告人,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1]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告信息负有保密责任[56] 资料归档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在证券部收到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的不得担任[8]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3]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七方面内容,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经专门会议审议[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9]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0]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15]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同等知情权[25]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适时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或向监管机构报告[26] - 应确保有时间精力履职,现场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9]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参与未表明异议承担责任,未出席未提异议不免责[30]
ST任子行(30031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5] 审计机构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审计人员管理 - 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条件,审计部设经理一名,由审计委员会考核任免[8]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 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审计工作开展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评价相关内部控制[16]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部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15] - 因实施内部审计产生的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26] 审计证据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5]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业绩快报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审计通知与报告 - 审计部应在项目审计开始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特殊事项经批准可不发通知[25] - 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编制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被审计单位[25] 复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十天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26] -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收到复审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26] - 若同意复审,审计部在三十日内进行复审[26] 后续监督 - 审计部对审计项目进行后续监督,督促整改[27] 评价报告出具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审计部报告对内控建立实施情况出具年度评价报告[29] 年报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应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内控评价报告核查并出具意见[39]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相关意见[40] 绩效考核与奖惩 - 公司将内控健全执行情况作为部门和子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之一[31] - 对有突出贡献审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1] - 对阻挠破坏审计等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31] - 审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给予批评或处分[3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34]
ST任子行(30031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人员任职与管理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 -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20]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经营管理情况[13] - 公司遇特定民事诉讼被告或单笔交易亏损超100万时,总经理应立即报告[1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重大事项[17] - 会议内容含制订实施董事会决议计划等[17] - 会议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26] - 会议决定一般由全体高管过半数通过,总经理有否决或决定权[27] 考核与处罚 - 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及增长率等[20]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31] - 不能胜任的高管处罚包括限期改正等[32] -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高管赔偿不低于实际损失10%[20] 细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3]
ST任子行(3003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发生重大事项按规定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披露后事项变化或披露前股票异常波动也需报送[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情况,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14][15]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方案重大调整等情况需补充提交[15] 知情人责任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董事会秘书[15] - 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核查,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10][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7] 信息流转审批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等范围内流转,跨部门等流转需原持有方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分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批准并备案[11]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能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4] 自查与追责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行为,公司核实追责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和结果[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潜在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登记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填写、核实和保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6] - 公司需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7] - 必要时公司可要求员工签署保密承诺函,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签保密协议[17]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方式登记[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0] - 公司应将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告知有关人员[21]
ST任子行(30031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保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等主体[4] 信息保密义务 - 定期报告等编制及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提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5] 信息报送要求 - 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需审批,相关人员对信息负责[6] - 报送时需提供保密承诺函并要求签署回执[6] - 报送后文件需存档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6] 违规处理 - 提醒外部单位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违规将追责[8][9] - 公司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分或追究责任[9]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