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子行(3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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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 管理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规文件的规范性要求,结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二) 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 ...
ST任子行(300311) -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0万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363.0150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67363.0150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7363.0150万股,其他类别股0股[13] 股东与股份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分别为景晓军3778.80万股等多人[1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2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9]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8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01] 公司运营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4][10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应低于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或3000万元[11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2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9]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薪酬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6] 薪酬审议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6]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岗领薪[8] - 高管年薪制,含基础薪金和浮动奖金[8] 考核指标 - 业绩指标考核合同额、销售额及净利润目标达成率[9] 薪酬发放 - 董事津贴和高管基础薪金按月发放[11][12] - 高管绩效奖金年度结束后统一发放[12] 方案制定 - 经营年度结束后提出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建议[14] 激励计划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14]
ST任子行(3003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6]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9][8] 审核与登记 - 暂缓或豁免披露需内部审核,由董事会统一管理[9] - 申请需填《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等审核[10] - 特定信息处理需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10][15] - 涉商业秘密还需登记特殊事项[12] 后续处理 - 已处理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核实披露[1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3] 知情人责任 - 知情人知晓制度内容并承诺保密[22] - 不利用信息非法牟利,不进行内幕交易[22] - 遵守登记制度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2]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2]
ST任子行(300311)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17:45
资金占用管理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4]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大股东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9]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0] 违规处理 - 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可冻结股份[10]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金,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解聘[12] 制度生效与管理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事宜[14]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
2025-07-06 17:45
承诺人:吴志明 2025 年 7 月 1 日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承诺书 本人吴志明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锐)
2025-07-06 17:45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闵锐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任子行网 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 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 ...
ST任子行(30031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06 17:4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3] - 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换届议案[3] 股权结构 - 景晓军直接持股17949.7684万股,占比26.65%,间接持股621.67万股,占比0.92%[12] - 沈智杰直接持股213.0392万股,占比0.32%,间接持股283.65万股,占比0.42%[14] - 林飞未持有公司股权[15] 处罚情况 - 景晓军与林飞于2025年6月20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 独立董事 - 闵锐、王偕林、吴志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任职资格[5][16][17][18]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志明)
2025-07-06 17:45
一、本人已经通过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吴志明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 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
ST任子行(3003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闵锐)
2025-07-06 17:45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闵锐作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 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