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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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行权期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21:21
激励对象情况 - 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归属和行权条件[3][5] - 2名激励对象因考核待改进,部分归属或行权[3][5] - 本次16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和行权[3][5] 监事会决议 - 监事会同意归属和行权名单[4][6]
珈伟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21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7] 激励计划 - 2022年激励计划中16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40.1171万股限制性股票[14] - 2022年激励计划中165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700.3513万份股票期权[15] - 2022年激励计划中20.66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人员变动作废[17]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627.6255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18] - 2022年激励计划中61.9842万份股票期权因人员变动将被注销[18] 股票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24日[11] 会议相关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3票同意通过[1][3][5][6][7][9][13][14][15][17]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9] -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19]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22]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3]
珈伟新能: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5 21:21
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2023年4月第一批次11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174.7445万股[4] - 2024年1月第二批次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120.7620万股[5][6] 股票期权行权与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627.6355万份,期限2023.5.10 - 2024.4.17[7][8][10] - 1名激励对象行权100股,剩余627.6255万份未行权期权注销[7][8][10] - 20名激励对象相关61.9842万份已授予未行权期权注销[7][9][10] - 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89.6097万份[7] 激励计划重要节点 - 2022年3月9日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1] - 2022年3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3] - 2022年4月18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3] - 2023年3月22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4] 激励计划条件成就 - 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部分归属条件成就[11] - 2022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部分行权条件成就[11] 其他信息 - 文件由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发布[15][16] - 备查文件含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14]
珈伟新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2024-04-25 21:21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 -238234.67万元[1] - 实收股本82603.1410万元[1] - 2023年营收增长显著,海外照明业务乏力[2] 未来展望 - 着力新能源电站及储能业务[3] - 推动资本运作,优化资产结构[3][4] - 从市场拓展注入新盈利增长点[4]
珈伟新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1: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 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审计委 ...
珈伟新能: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4-25 21:21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6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1.46万元,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238,234.67万元;母公司报表中2023年的净利润为-4,317.41万元,未分配利润金 额为-140,388.86万元。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鉴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
珈伟新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21: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9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表决)与 ...
珈伟新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25 21:21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3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珈伟新能")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开展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下一阶段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盘活存量资产,优化 长短期负债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珈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 南珈安")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郑州 分行")申请 3,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以下均指人民币元),贷款期限为 10 年,河南珈安以其名下项目电费收费权、设备向浦发郑州分行提供质押和抵 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 融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300 万元。 (二)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 ...
珈伟新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21: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 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14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 独立、透明。监事会 3 名成员均亲自出席,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鉴于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况。各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 时间 | 届次 | 议案 | | --- | --- | --- | | 2023/1/3 | 第五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关于公司终止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 2023/2/21 | | 1.《关 ...
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2024-04-24 18:13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3 特别提示: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 141)中的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质权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元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国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与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拟继续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 件行使处置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8,272,39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1%)。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后续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