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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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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12-11 18:4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12月11日召开[2] - 董事会11月24日决议召集,11月25日发布通知[4][6] - 现场会议12月11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11日[7] 参会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17名,代表113,140,661股,占比13.6283%[10] - 现场3名代表107,479,516股,占比12.9464%[10] - 网络214名代表5,661,145股,占比0.6819%[10] - 中小投资者215名代表9,117,574股,占比1.0983%[10]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110,158,461股,占比97.3642%[15]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同意110,026,061股,占比97.2471%[1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10,175,461股,占比97.3792%[18]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10,024,361股,占比97.2456%[20]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09,938,261股,占比97.1695%[2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10,053,661股,占比97.2715%[25]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同意109,939,361股,占比97.1705%[27]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10,242,861股,占比97.4388%[29]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10,132,458股,占比97.3412%[31] - 《关于废止<累积投票制度>议案》同意110,120,558股,占比97.3307%[33]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110,153,761股,占比97.3600%[37]
共享经济板块12月8日涨0.05%,海马汽车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2471.65万元
搜狐财经· 2025-12-08 17:25
市场整体表现 - 2023年12月8日,共享经济板块整体微涨0.05%,表现弱于当日上证指数0.54%和深证成指1.39%的涨幅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海马汽车领涨,涨幅为5.10% [1] - 从资金流向看,共享经济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入2471.6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2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745.45万元 [2] 领涨个股表现 - 海马汽车收盘价6.96元,上涨5.10%,成交量为279.97万手,成交额为26.69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8965.48万元,主力净占比3.36% [1][3] - 海汽集团收盘价25.73元,上涨3.71%,成交量为10.00万手,成交额为2.56亿元 [1] - 南威软件收盘价14.19元,上涨3.28%,成交量为55.26万手,成交额为7.80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3266.05万元,主力净占比4.18% [1][3] - 浙文互联收盘价8.97元,上涨3.10%,成交量为51.40万手,成交额为4.59亿元 [1] - 华体科技收盘价15.91元,上涨2.32%,成交量为6.34万手,成交额为1.02亿元 [1] 下跌个股表现 - 永安行跌幅最大,收盘价18.85元,下跌3.08%,成交量为5.51万手,成交额为1.05亿元 [2] - 大众交通收盘价5.71元,下跌1.55%,成交量为37.24万手,成交额为2.12亿元 [2] - 上汽集团收盘价15.24元,下跌1.36%,成交量为76.62万手,成交额为11.74亿元 [2] - 新目股份收盘价13.73元,下跌1.29%,成交量为4.19万手,成交额为5777.83万元 [2] - 中路股份收盘价10.20元,下跌1.16%,成交量为5.82万手,成交额为5946.1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83.66万元 [2][3] 个股资金流向详情 - 比亚迪主力资金净流入1.44亿元,主力净占比6.03%,但游资净流出1.29亿元 [3] - 千里科技主力资金净流入3819.21万元,主力净占比13.20% [3] - 中贝通信主力资金净流入1433.81万元,主力净占比11.24% [3] - 珈伟新能主力资金净流入703.29万元,主力净占比6.63% [3] - 金杯电工主力资金净流入401.80万元,主力净占比2.75% [3]
珈伟新能:11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5 01:1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照明业务,占比39.79% [1] - 光伏电站BT业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4.64% [1] - EPC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收入占比16.91% [1] - 光伏发电收入占比13.52% [1] - 工业园租赁业务收入占比4.14%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2亿元 [1]
电力板块11月24日跌0.35%,联美控股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92.8万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24 17:12
电力板块整体表现 - 11月24日电力板块整体下跌0.35%,表现弱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上涨0.05%,深证成指上涨0.37%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显著,领涨股为郴电国际(上涨4.69%),领跌股为联美控股(下跌9.13%) [1][2] 领涨个股表现 - 郴电国际涨幅最大,达4.69%,收盘价8.93元,成交14.48万手,成交额1.29亿元 [1] - 华米环能上涨4.34%,收盘价16.82元,成交21.12万手,成交额3.57亿元 [1] - 天富能源上涨4.03%,收盘价8.51元,成交51.38万手,为涨幅前十中成交量最大个股,成交额4.35亿元 [1] 领跌个股表现 - 联美控股跌幅最深,达9.13%,收盘价8.16元,成交45.68万手,成交额3.79亿元 [2] - 川能动力下跌7.11%,收盘价11.75元,成交101.84万手,为跌幅前十中成交量最大个股,成交额11.96亿元 [2] - 云南能投下跌3.25%,收盘价11.90元,成交15.58万手,成交额1.87亿元 [2] 板块资金流向 - 电力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92.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65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64亿元 [2] - 华能国际主力资金净流入最多,达6658.21万元,主力净占比13.90% [3] - 浙能电力主力资金净流入5218.01万元,主力净占比15.73% [3] - 亨通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入4736.95万元,主力净占比16.12% [3]
珈伟新能(3003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情况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投资标的营收、净利润等占比达一定标准需相应审议[6][7]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7]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8] - 时间为2025年11月[18]
珈伟新能(3003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24 16:45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内控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9] - 每年至少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9] 检查与报告 - 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披露与考核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7]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
珈伟新能(30031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1-24 16:45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2] 总裁职责 - 主持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4] -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4][5] -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5]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决定外的管理人员[5]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例会每月一次,临时会议由总裁不定期决定[7] - 会议决定以“会议纪要”形式作出,经主持人签署后生效[9] 报告相关 - 总裁就重大决定向董事会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定期报告书面进行[13] - 按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真实[15] 副总裁职责 - 副总裁根据总裁指示分管工作,总裁不能履职时可委托代行职权[5]
珈伟新能(30031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关联人界定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6] - 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未来 12 个月内、过去 12 个月内符合条件的视同为关联人[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总数[12]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 30 万元交易需特定程序[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交易需特定程序[14] - 未达上述额度交易,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等审批并报备[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 2/3 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违规处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违反本制度规定,与关联方发生违规的资金往来及占用,应在公司发现后 1 个月内责成占用资金的关联方予以清偿[2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如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应在公司发现后 1 个月内由相关责任人向公司上报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22]
珈伟新能(30031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4 16:4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职[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职[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不得为候选人[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0]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 独立董事异议处理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部分事项应经专门会议审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董事会会议相关 - 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27]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召开或审议事项,提议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25]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27]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应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29]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2]
珈伟新能(3003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4 16:4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6]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协议[6]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2]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应属安全性高的产品且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17]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资金差异与信息披露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6] 资金监管与检查 - 财务部应设台账记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5] - 董事会应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6] 制度实施与适用 - 《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公司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监管规则》及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原有规定[31]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