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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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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珈伟新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及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4-25 21:25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518026 注销及作废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20088-00006 号 致: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珈伟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 问。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珈伟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
珈伟新能(300317)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5 21:25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目 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5)003077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新能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珈伟新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珈伟 新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珈伟新能公司于 2024 ...
珈伟新能(300317)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5 21:1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郭砚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锡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罗燕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988.60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27,698.88 万元。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市场交易电价变动导 致电费结算单价下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 其次,制造业产能向海外转移,公司对部分存货计提了减值,并计提了部分 坏账准备;再次,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和转让进展延后,项目 推进周期拉长,导致报告期收入和利润减少;此外,公司融资利息较上一个 报告期大幅增加。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 ...
珈伟新能(300317)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5 2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5-0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205,182,910.77 | 122,460,730.49 | 67.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12,218.07 | -22, ...
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公司申请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4-03 16:56
授信与贷款 - 公司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3107万元,含2107万元光伏发电项目贷款续贷和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1] 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93294.54万元,2024年9月30日为314999.15万元[4] - 2023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107640.28万元,2024年9月30日为136159.86万元[4] - 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185763.21万元,2024年9月30日为180876.69万元[4] - 2023年1 - 12月营业收入85364.68万元,2024年1 - 9月为34035.15万元[4] - 2023年1 - 12月利润总额5972.77万元,2024年1 - 9月为 - 9247.06万元[4] - 2023年1 - 12月净利润1591.46万元,2024年1 - 9月为 - 7531.89万元[4] 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54869.31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54%[6] -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4350.51万元[7] -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13619.00万元[7]
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3-14 16:28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16亿元,上海珈伟及其子公司预计不超1.715亿元[1] - 公司为上海珈伟1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5.673991亿元,占2023年净资产30.54%[7] 上海珈伟财务数据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749133亿元,负债5.440544亿元,净资产5.308589亿元[4] -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952793亿元,负债5.645568亿元,净资产5.307226亿元[4] - 2023年营收4675.08万元,利润总额797.34万元,净利润821.73万元[4] - 2024年营收5065.97万元,利润总额 - 148.27万元,净利润 - 126.73万元[4] 其他 - 上海珈伟注册资本7.18062544亿元[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等不良担保情况,无为关联方担保情况[7]
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5-03-14 16:2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8月会议通过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议案[2] - 转让金昌国源等五家公司部分股权[2] 业绩总结 - 已收到90%股权转让款25849.053万元和利润分配款6860万元[3] - 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备案,不再持有五家标的公司股权[3] - 将督促受让方支付剩余10%股权转让款[3]
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02-10 17:10
减持情况 - 上海储阳计划减持不超24,905,652股,比例不超3%[1] - 实际减持2,273,300股,比例0.27%[2] - 减持前持股55,663,296股,占6.70%;减持后持股53,389,996股,占6.43%[2] 减持说明 - 因未履行质押协议被质权人处置[4] - 不影响公司经营和控制权变更,符合法规且与披露一致[4] - 减持计划期限于公告披露日届满[2]
珈伟新能(300317)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1-20 18:16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电话:86-75588286488 传真:86-75588286499 邮编:518038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珈伟新能、上市公司 | 指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阜阳市国资委 | 指 | 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颍泉区国资委 | 指 |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阜阳泉赋 | 指 | 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阜阳工投 | 指 | 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安徽泉能 | 指 | 安徽泉能能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潮赋管理 | 指 | 上海潮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潮赋环保 | 指 | 上海潮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奇 ...
珈伟新能(300317) -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0 18:16
表决权委托 - 2022年1月17日,丁孔贤等将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阜阳泉赋,期限36个月,阜阳泉赋获24.52%股份表决权及间接6.42%股份[2] - 2022年5月29日,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补充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与委托期限一致[3] - 截至2025年1月16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4] 股权变动 - 表决权委托到期前,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2,914,712股,占比6.37%,表决权比例18.57%;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101,273,391股,占比12.20%,无表决权[5] - 表决权委托到期后,阜阳泉赋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不变,表决权比例6.37%;丁孔贤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4,108,375股,表决权比例6.52%;灏轩投资持股49,565,016股,表决权比例5.97%[5] - 2023年7月11日,丁孔贤6,500,000股股票被司法拍卖,占当时总股本0.79%[7] - 2023年4月11日至公告披露日,灏轩投资被质权人减持45股[8] - 2024年1月15日,公司新增1,207,620股,总股本由826,031,410股增至827,239,030股[8] - 2024年5月30日公司新增2,949,375股限制性股票,股本总数由827,239,030股增至830,188,405股[9] 权益变动 - 奇盛控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6.41%,变动后占6.37%[9] - 丁孔贤权益变动前持股占总股本0.86%,变动后占0.07%[9] - 腾名公司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6.19%,变动后占6.52%[10] - 灏轩投资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6.00%,变动后占5.97%[10] - 李雳持股1,500,000股,占总股本0.18%[10] - 丁蓓持股900,000股,占总股本0.11%[10]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股占总股本19.46%[10]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不涉及控制权变更,对经营管理无影响[11] - 新的表决权委托协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