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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3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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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曙光)
2024-04-25 21:21
公司治理 - 2023年召开4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列席参会[3] - 2023年独立董事董事会应出席16次,实际出席16次[4] 业务决策 - 2023年1月3日审议通过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及关联交易议案[11] - 2023年2月21日审议通过多项子公司股权收购及担保关联交易议案[11] 人事变动 - 2023年7月11日聘任刘锡金为副总裁、财务总监[14] 激励计划 - 202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议案[15] - 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审计安排 - 2023年7月24日同意聘请北京国府嘉盈为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计[17] - 2023年12月审议通过续聘亚太(集团)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8]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公司业绩发展[20]
珈伟新能:关于珈伟新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
2024-04-25 21:21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3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3月10 - 19日公示激励对象,3月21日披露公示情况[12] - 2022年3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2年3月30日审议通过调整及首次授予议案[13] - 2022年4月18日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13] - 2023年3月15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议案[13] - 2023年3月22日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14] - 2023年3月29日审议通过多个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3年4月6日披露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14] 归属与行权数据 - 2023年4月11日119名激励对象174.7445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14] - 2024年1月18日3名激励对象120.762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15]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627.6355万份,1人行权100股,注销627.6255万份[17] - 19人离职、1人考核待改进,注销61.9842万份,合计注销689.6097万份[17]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2024年4月18日等待期届满[19]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2024年3月15日等待期届满[19] - 本次可申请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19.0513万份,占总股本0.75%,行权人数119人[23] - 行权价格6.90元/股,行权模式为自主行权模式[25] - 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申请行权81.30万份,占总股本0.10%,行权人数46人[28] 业绩情况 - 2023年公司实现收入85364.68万元,营收增长率不低于44%或净利润不低于5400万元[21] 人员情况 - 首次授予部分141人,22人离职;预留授予部分若干人,14人离职,165人符合行权资格[22] - 165名符合行权资格激励对象中,164人本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100%,1人60%[22] 其他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0] - 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等[31] - 备查地点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32]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33]
珈伟新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21:21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为黄惠红、陈曙光和扶桑[1] - 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具备胜任岗位资格[1] 独立性评估 - 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3] - 独立董事符合任职及独立性要求[2]
珈伟新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4-25 21:21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9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3.0171万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10万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两个部分。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 ...
珈伟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21:21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7] 激励计划 - 2022年激励计划中16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40.1171万股限制性股票[14] - 2022年激励计划中165名激励对象可申请行权700.3513万份股票期权[15] - 2022年激励计划中20.6614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人员变动作废[17] - 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627.6255万份未行权股票期权将被注销[18] - 2022年激励计划中61.9842万份股票期权因人员变动将被注销[18] 股票发行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6月24日[11] 会议相关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1]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3票同意通过[1][3][5][6][7][9][13][14][15][17] -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7票同意通过[9] -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19]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1]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22]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3]
珈伟新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21: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9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表决)与 ...
珈伟新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5 21:21
审计机构相关 - 2023年续聘亚太会计所为审计机构[3] - 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报告情况[1][2] 审计情况 - 亚太会计所审计2023年财务报表[4] - 认为报表按准则编制,反映财务状况[6]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8]
珈伟新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21:21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 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 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五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审计委 ...
珈伟新能: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监督报告
2024-04-25 21: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亚太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2] 审计人员情况 - 亚太事务所审计人员2023年遵守独立性原则[2] - 审计小组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3] 审计沟通 - 2023年两次审计沟通会分别就计划和进展充分沟通[4] 审计结果 -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5] - 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事务所在年报审计中表现良好[6] - 亚太事务所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6]
珈伟新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5 21:21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货币资金18,219.07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58.70%[4] - 2023年末应收账款44,224.6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2.05%[4] - 2023年度营业收入85,364.68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68.94%[5] - 2023年度净利润3,505.36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61.12%[5] - 2023年末资产总额293,294.5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5.54%[5] - 2023年末负债总额107,640.2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3.16%[5] - 2023年末长期借款28,167.8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23.57%[6] - 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1,457.04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39.66%[7] - 2023年度支付的各项税费7,220.17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69.80%[8] - 2023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6,100.00万元,较2022年度增加5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