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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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或者估值报告(申报稿)
2023-10-31 21:54
4-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或者估值报告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4-2-1 | | | 所涉及的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 | | | 报告 |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2 | 所涉及的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 4-2-167 | | | 说明 | |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盛评报字【2023】第 0092 号 (共一册,第一册) 2023 年 08 月 28 日 4-2-1 | 声 | 明 | 2 | | --- | --- | --- | | 摘 | 要 | 3 | | 正 | 文 | 4 | | |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4 | | | 二、 评估目的 11 ...
南大光电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3-10-31 21:54
3-2 法律意见书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3-2-1 | | |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 | |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2 |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 | 3-2-107 | | | 见书之一 |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48-1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3-2-1 目 录 | 释 Х | | --- | | 一、本次重组的方案 8 | | 二、本次重组相关各方的主体资格 | | 三、本次重组的批准与授权 | ...
南大光电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2023-10-31 21:54
| 证券代码:300346 |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 | --- | | 证券代码:123170 | 证券简称:南电转债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募集配套资金 | 不超过 名特定投资者 35 |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资料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的资料 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
南大光电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2023-10-31 21:5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三年十月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受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 次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 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交易做 出独立、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以供南大光电全体股东及公众投资者参考。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 ...
南大光电_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申报稿)
2023-10-31 21:54
4-1-1 | 一、审计报告 | न | | --- | --- | | 二、已审财务报表 | | | 1. 资产负债表 | - | | 2. 利润表 | 3 | | 3. 现金流量表 | ব | |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5 | | 5. 财务报表附注 | 8 | 4-1-2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 006671 号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3年 5 月 31 日、2022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 表,2023年 1-5 月、2022 年度、2021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全椒南大公司 2023年5月 31 日、2022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 1 ...
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2023-10-27 19:21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3-091 债券代码:123170 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保函、项目 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 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 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 限公司(原乌兰察布南大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和南大光电(淄博)有限公司(原 ...
南大光电(300346)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7 00:00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54,305,534.90元,同比增长10.26%[4]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133,101.57元,同比下降5.48%[4] - 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较上年度末下降0.45%[5] - 公司总资产为5,533,070,985.3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11%[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2,431,297.5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4] - 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163元/股,较上年同期下降5.68%[4] - 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为0.1247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46%[4]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8,870,583.5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95%[4]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6,945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9] - 沈洁持有56,136,136股,占比10.32%;张兴国持有35,906,520股,占比6.60%[9] - 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25,938,600股,占比4.77%;上海同华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030,352股,占比2.58%[9] - 公司股东沈洁与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7,410,451股,占比12.40%[10] - 张兴国持有26,929,890股高管锁定股,陈化冰持有1,339,806股高管锁定股[12][13] - WANG LUPING持有487,500股高管锁定股,26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4] 公司资产情况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货币资金为882,170,993.28元,较2023年1月1日的502,058,370.28元有较大增长[2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07,125,427.76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147,855,812.84元有较大减少[2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应收账款为448,725,453.81元,较2023年1月1日的316,268,112.97元有较大增长[26]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存货为529,365,142.52元,较2023年1月1日的481,244,817.55元有较大增长[2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流动资产合计为2,913,291,340.80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689,448,168.33元有较大增长[27] - 公司2023年9月30日的固定资产为1,681,583,197.11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619,876,612.29元有较大增长[27] 公司负债情况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流动负债合计为1,092,506,198.66元,较上期增长[28] -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853,854,084.72元,较上期下降[29] - 公司的负债合计为2,946,360,283.38元,较上期增长[29] - 公司的股本为543,707,419.00元,与上期持平[29] - 公司的资本公积为673,225,118.65元,较上期下降[29] - 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911,874,057.31元,较上期增长[29] -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586,710,701.95元,较上期下降[29]
南大光电: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大光电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18:0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6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1.本所律师仅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实,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0]AN095-6 号 致: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大光电"或贵公司) 根据本所与南大光电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南大光电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专项 法律顾问,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