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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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2025-01-08 16:4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作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公司")2022 年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南大光电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行了培训,现将 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培训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培训地点:南大光电会议室 参会人员:南大光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 关资料并提请公司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中信建投培训人 员联系。 三、培训效果 1 本次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南大光电给予了积极配合。中信建投通过将相关法 规解读与证券市场案例、南大光电的具体情 ...
南大光电: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2024-12-25 16:55
一、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上述融资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 保。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南大光电(乌兰察布)有 限公司、南大光电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半导体")、南大光电(淄 博)有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奥盖尼 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 ...
南大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7 19:47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决定于2025年1月3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
南大光电: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9: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1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 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 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姜田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 ...
南大光电: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2-17 19:44
融资情况 - 2022年11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00.00万张,募资90,000.00万元[1] 转股情况 - 2023年5月30日至2024年11月15日“南电转债”累计转股33,194,936股[2]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由542,775,764股增至575,964,086股[3] - 公司注册资本由542,775,764元增至575,964,086元[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均为575,964,086[4]
南大光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12-17 19:44
理财投资 - 公司拟用不超170,000万元自有资金买理财产品[2] - 投资额度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4] - 投资种类为安全、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5] 决策情况 - 2024年12月17日董事会通过购买议案[15] - 监事会认为买理财利于提效且不损股东利益[16] 风险提示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有收益未达预期及操作风险[10]
南大光电: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19:44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4-12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以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话、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9人,实 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剑松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
南大光电: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7 19:4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件信息。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 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 响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1- 江苏 ...
南大光电: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17 19:4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125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5,964,086元,股份总数为575,964,08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7][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人员损害公司时请求监事会诉讼[24]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违规时60日内请求撤销[24]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诉讼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4] 交易审议标准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需审议[3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担保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42]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3] 投票相关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4]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3]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4] - 兼任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5]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6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72]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4]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不低于10%[10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天通知[11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6]
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12-17 19:4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南大光电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情况概述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 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