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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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掘金丨平安证券:南大光电业绩有望维持较好增势,维持“推荐”评级
格隆汇APP· 2025-08-27 15:3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长16.30% [1]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1] 业务板块进展 - 氟类特气:乌兰察布大规模三氟化氮等核心含氟特气项目持续推进,特气业务规模将扩大 [1] - 氢类特气:ARC、三氟化硼等新产品抓住IC机遇,收入增长显著 [1] - 半导体前驱体材料:多款产品实现稳定量产,持续导入集成电路量产制程,业务增长后劲足 [1] - 光刻胶及配套试剂:掌握全流程材料自主生产技术,多款产品在关键客户测试进展顺利 [1] - ArF光刻胶产品保持连续稳定供应,多款产品通过测试后有望逐步导入客户并提供业绩增量 [1] 行业环境 - 终端半导体和面板行业基本面转暖,销售规模增势向好,景气度提升 [1] - 半导体行业正处于景气上行周期 [1] 发展前景 - 公司特气和前驱体业务收入有望受益于下游行业上行周期带来的需求增长 [1] - 公司各项目持续推进,多款高端高壁垒半导体材料量产销售,业绩有望维持较好增势 [1]
南大光电(300346):前驱体产品加速导入芯片企业,产销增长显著
平安证券· 2025-08-27 11:31
投资评级 - 推荐(维持)[1] 核心观点 - 南大光电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2.29亿元(yoy+9.48%),归母净利润2.08亿元(yoy+16.30%),扣非净利润1.62亿元(yoy+18.39%)[5] - 特气业务营收7.49亿元(yoy+4.59%),前驱体材料营收3.41亿元(yoy+24.86%),均实现产销双增长[8] - 期间费用率降至19.18%(yoy-4.92pct),降本增效成果显著[8] - 半导体行业景气上行,公司多款高端材料量产导入芯片制造企业,业绩增长动力充足[9] 财务表现 - 2025H1毛利率:特气产品35.30%(yoy-11.21pct),前驱体材料50.37%(yoy+1.92pct)[8] - 盈利预测: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3.85/4.52/5.37亿元(原预测3.62/4.43/5.36亿元),EPS 0.56/0.65/0.78元[7][9] - 估值水平:2025年PE 64.4倍,PB 6.9倍[7] 业务进展 - 特气业务:氟类特气产销增长(产量5980.4吨,yoy+12.0%),氢类特气(ARC、三氟化硼)收入增长超60%[8] - 前驱体业务:销量215.6吨(yoy+31.4%),先进前驱体毛利贡献增长超50%,成功导入国内领先芯片企业量产制程[8] - 产能建设:特气在建产能2700吨,前驱体在建产能143吨[8] 行业与前景 - 半导体和面板行业需求回暖,景气度提升[9] - 乌兰察布三氟化氮基地、光刻胶产品客户测试进展提供未来增量[9] - 公司为国内核心前驱体材料主要供应商之一,技术壁垒巩固竞争优势[8][9]
机构风向标 | 南大光电(300346)2025年二季度已披露前十大机构累计持仓占比12.29%
新浪财经· 2025-08-27 09:18
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26日共有22个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A股股份合计8648.23万股占总股本12.51% [1] - 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2.29%包括南京大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ETF、国联安半导体ETF等 [1] - 前十大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上升0.30个百分点 [1] 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期15个公募基金增持持股增加占比0.91%包括易方达创业板ETF、国联安半导体ETF、国泰半导体材料设备ETF等 [2] - 本期3个新披露公募基金包括南方中证500ETF、汇添富专精特新100指数A、广发半导体材料设备ETF联接A [2] - 本期12个公募基金未再披露包括南方中证1000ETF、华夏中证1000ETF、广发中证1000ETF等 [2] - 仅1个公募基金减持为东方量化多策略混合A持股减少占比小幅下跌 [2]
江苏南大光电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5-08-26 18:48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5.76亿元增加至6.91亿元 增幅20% [2] - 股东会职权调整 明确法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行使 [4] - 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审计、战略、薪酬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 股东权利与义务完善 - 新增股东信息查阅权具体规定及救济途径 [4] - 强化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条款 [4] - 明确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责任承担机制 [4] 法定代表人制度修订 - 规定董事辞职视同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30日内确定新人选 [3]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条款 [3] - 完善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时的责任追偿机制 [3] 董事任职规范加强 - 新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得担任董事条款 [4] - 加强对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要求 [4] - 明确董事辞任生效时间及职责延续规定 [4] 财务披露与利润分配调整 - 调整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的报送披露要求 [5] - 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程序 强调董事会决策作用 [5] - 新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利润分配执行机制 [5]
南大光电H1营收12.29亿元,净利润同比增长16.3%
巨潮资讯· 2025-08-26 18:16
核心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29亿元 同比增长9.48% [1][2] - 归母净利润2.08亿元 同比增长16.30% [1][2] - 扣非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增长18.39% [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00亿元 同比增长15.20% [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95% 同比下降1.80个百分点 [1] 先进前驱体业务 - 销售额与销售量均创历史新高 [1] - 整体毛利贡献同比增长超过50% [1] - 凭借高技术壁垒和高附加值特性成为重要业绩增长点 [1] 光刻胶业务进展 - 多款产品在关键客户测试阶段进展顺利 [2] - ArF光刻胶实现连续稳定供应并获得客户认可 [2] - 光刻配套稀释剂产品收入实现翻倍增长 [2] 电子特气业务 - 氢类特气收入与毛利保持快速增长 [2] - ARC及三氟化硼等新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超60% [2] - 三氟化氮凭借乌兰察布生产基地的绿色能源优势加速渗透IC领域和海外市场 [2] 资产负债状况 - 总资产62.78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3.27%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4.71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2.12% [1]
南大光电(300346.SZ):上半年净利润2.08亿元 拟10派1.8元
格隆汇APP· 2025-08-26 18:15
财务业绩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29亿元 同比增长9.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 同比增长16.3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增长18.39% [1] 每股收益与分红 - 基本每股收益0.30元 [1]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1]
南大光电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08亿元,增长16.30%
智通财经网· 2025-08-26 17:46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2.29亿元 同比增长9.4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亿元 同比增长16.30%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增长18.39% [1] - 基本每股收益0.3元 [1]
南大光电(3003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会议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8]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代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会议召集与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5] 意见处理与披露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0] - 董事会对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30]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38]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37] - 公司应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材料[38] 会议通知与延期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提供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3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8] 履职阻碍处理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9]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40]
南大光电(300346)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等[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最高管理机构,董秘是第一责任人[7] - 定期报告等编制及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0] 信息报送 - 向外部报送信息需多层审批并登记内幕知情人[11]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问责范围 1 | | | 第三章 | 问责方式 3 | | | 第四章 | 问责程序 4 | | | 第五章 | 附则 | 5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 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