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30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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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 | 1 | - | | 第三章 |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 | 2 | - | | 第四章 |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及工作细则 - | 3 | - | | 第五章 | 附则 - | 10 | - |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 会秘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 ...
南大光电(30034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本规则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 | 1 | - | | 第三章 | 董事长 | - 3 | - | | 第四章 | 董事会 ...
南大光电(3003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 | 1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1 | -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 | 6 | -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7 | - | | 第五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 | 9 | -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13 | -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 | | 19 | -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 | | 19 | - | | 第九章 | 附 则 - | | 19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1 -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 ...
南大光电(30034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南大光电(30034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1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苏政复[2000]242 号)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24448484T。 第三条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 ...
南大光电(3003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 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 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 照本制度 ...
南大光电(30034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 2 | -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 - 6 | - | | 第四章 | 附 则 - | 8 | - |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 信的良好沟通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 ...
南大光电(30034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南大光电(30034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办法经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关关联方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
南大光电(30034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7:44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 | |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