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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3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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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色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2024-12-30 21:23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8 - 12月完成激励计划多环节审议、公示及获批复[1][2][3][4] - 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5人调为100人,股票数由342.30万股调为321.20万股[7] - 调整符合规定,不影响财务和经营成果[8]
宝色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12-30 21:23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等,不含外部董事[1]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2] - 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21.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 - 授予价格为6.38元/股[2]
宝色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12-30 21:23
股权激励 - 公司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股本总额10%[2] - 董高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40%[2] 人员获授 - 薛凯、刘鸿彦获授10万股,各占总量2.90%、总股本0.04%[5] - 邝栋等5人获授6万股,各占总量1.74%、总股本0.02%[5] - 92人获授265.2万股,占总量76.94%、总股本1.09%[5] - 100人首次授予合计321.2万股,占总量93.18%、总股本1.32%[5]
宝色股份: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30 21:23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 月30日,向符合条件的10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20万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
宝色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2-30 21:23
激励计划 - 2024年8月12日、12月13日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修订稿[2] - 2024年8月13日、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公告[2]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9月20日,核查对象为内幕信息知情人[3] - 自查期内幕信息知情人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5] - 未发现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利用或泄露内幕信息交易情形[6]
宝色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30 21:23
激励计划进程 - 2024年8月9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12] - 2024年8月12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13] - 2024年8月14 - 23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内部公示,期满无异议[13] - 2024年12月监事会披露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3] - 2024年12月推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列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4][15][16] - 2024年12月26日激励计划获陕西省国资委批复[15] - 2024年12月30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5]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5人调整为100人,授予数量由342.30万股调整为321.20万股[17] - 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23] - 首次授予数量为321.20万股[23] - 首次授予人数为100人[23] - 首次授予价格为6.38元/股[23]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23] - 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72个月,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限售,限售期分别为24、36、48个月[23] - 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3%、33%、34%[24] 激励对象分配 - 薛凯、刘鸿彦获授10.00万股,各占总量2.90%,占总股本0.04%[25] - 邝栋、张民等6人获授6.00万股,各占总量1.74%,占总股本0.02%[25] - 其他92人合计获授265.20万股,占总量76.94%,占总股本1.09%[25] - 首次授予合计100人,授予数量321.20万股,占总量93.18%,占总股本1.32%[25] 其他规定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26]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认为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符合规定[26] - 建议对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和核算[28] - 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后续需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手续[29]
宝色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3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08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35,326,772股,占比55.5486%[4]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人,所持表决权股份132,998,172股,占比54.5928%[4]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105人,所持表决权股份2,328,600股,占比0.9558%[4] - 中小股东及代表106人,所持表决权股份3,346,772股,占比1.3738%[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总表决同意134,717,372股,占比99.5497%[6][7]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7,372股,占比81.7914%[8]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总表决同意134,724,272股,占比99.5548%[8] -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6,172股,占比81.7556%[11]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总表决同意134,785,072股,占比99.5997%[12] -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终止》总表决同意135,118,772股,占比99.8463%[13] - 某议案中小股东同意3,138,772股,占比93.7851%,反对163,600股,占比4.8883%,弃权44,400股,占比1.3267%[14] - 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总表决同意135,087,972股,占比99.8235%,中小股东同意3,107,972股,占比92.8648%[15]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总表决同意135,130,572股,占比99.8550%,中小股东同意3,150,572股,占比94.1376%[16] - 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总表决同意135,088,972股,占比99.8243%,中小股东同意3,108,972股,占比92.8946%[17][18] 选举结果 - 邝栋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 - 尚昆先生当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18]
宝色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30 21: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会[1] 激励计划调整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05人调为100人[2]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2.30万股调为321.20万股[2] 激励计划授予 - 公司确定2024年12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6] - 向100名对象授予321.20万股,授予价6.38元/股[6] 议案表决 - 两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5][7]
宝色股份: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1:23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观韬律师事务所 GUANTAO LAW FIRM Tel:02988422608 E-mail:guantaoxa@guantao.com http:// www.guantao.com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 35 号高 新新天地广场 3 号楼 35 层 3501-08 邮编:710065 35/F, Building 3, Gaoxin Xintiandi Square, 35 Tuanjie South Road, Yanta District, Xi'an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4 第 009174 号 致: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
宝色股份: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1:23
激励计划审议 - 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4年12月13日多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15][18] - 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18] 激励计划实施 - 2024年8月13日监事会认为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且无损害,同意实施[13] - 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文件[13] - 2024年8月14日至23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期满无异议[13] - 2024年12月24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16] - 2024年12月26日收到陕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批复[17][18]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5人调整为100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42.30万股调整为321.20万股[21] 激励计划授予 - 2024年12月30日确定向10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21.20万股限制性股票[22] - 2024年12月30日被确定为首次授予日[24] 授予限制条件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否则终止计划[24] - 不得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授予,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也不得授予[25]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授予[2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不适当人选不得授予[3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处罚或禁入市场不得授予[31] 其他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日出具《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33]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33] - 公司已就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履行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35] -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35]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