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300402)

搜索文档
宝色股份(30040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02 2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管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
宝色股份(300402) - 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5-04-02 2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适合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 序、有效开展,保证了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
宝色股份(300402)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02 20:15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监事。 讯网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爱武先生召集并 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 ...
宝色股份(300402)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025-04-02 2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南 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于2025 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集人章之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涵盖了公 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 ...
宝色股份(300402)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02 20:15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送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薛凯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 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 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 2024 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执行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宝色股份(300402)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02 20: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宝色股份,代码300402[1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薛凯[12] - 公司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2009年11月23日变更至此[12]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刘义忠,证券事务代表为李萍[13]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有《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chinext/nb/和《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14]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宝钛集团有限公司[10] - 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年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0] 利润分配 -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46,790,4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7.0567459738亿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同比增长0.00%[1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39.84648万元,同比增长6.67%[16]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06.816867万元,同比增长15.91%[16]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286523307亿元,同比增长1190.53%[16] - 2024年末资产总额为24.0725956878亿元,同比下降7.01%[16] - 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6165089134亿元,同比增长3.21%[16] - 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033.029613万元[20] - 公司2024年营业总收入17.06亿元,较上年略有增长;营业利润7096.88万元,同比增长10.41%;利润总额7078.36万元,同比增长9.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39.85万元,同比增长6.67%[87]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17.06亿元,与2023年基本持平,化工行业收入同比增长91.78%,舰船及海洋工程收入同比增长1055.00%,新能源收入同比下降72.90%[108] - 2024年压力容器产品营业收入15.86亿元,同比下降2.82%,管道、管件产品营业收入8346.72万元,同比增长52.96%[108] - 2024年国内市场营业收入15.99亿元,同比下降3.80%,国外市场营业收入1.07亿元,同比增长143.67%[108] - 化工行业营业成本10.96亿元,同比增长94.19%,新能源营业成本2.18亿元,同比下降73.60%[109] - 压力容器销售量20921.94吨,同比增长10.98%,生产量20883.94吨,同比增长10.75%[110] - 管道管件销售量299.03吨,同比下降9.93%,生产量299.03吨,同比下降9.93%[110] - 压力容器材料费2024年为994,418,810.66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6.91%,同比减少8.17%[112] - 管道管件材料费2024年为61,574,269.90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9.61%,同比增加3.54%[11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881,825,747.81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1.69%[11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408,107,247.21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5.49%[113] - 销售费用2024年为21,730,335.93元,同比增长8.81%,主要因职工薪酬增长[115] - 管理费用2024年为103,353,851.01元,同比增长2.04%,主要因职工薪酬增长[115] - 财务费用2024年为1,635,270.83元,同比减少83.70%,因利息支出减少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115] - 研发费用2024年为71,805,781.38元,同比增长0.41%[115] - 2024年研发人员数量155人,较2023年的160人减少3.13%,占比22.79%,较2023年增加0.19%[117] - 2024年本科研发人员79人,较2023年的89人减少11.24%;硕士14人,与2023年持平[118] - 2024年30岁以下研发人员20人,较2023年的26人减少23.08%;30 - 40岁60人,较2023年的77人减少14.29%[118] - 2024年研发投入金额71,805,781.3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4.21%,研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为0[118] - 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1,048,385.52元,较2023年减少33.61%;现金流出小计548,183,152.45元,较2023年减少56.44%[120]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2,865,233.07元,较2023年增加1190.53%,主要因信用结算方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结算增加[120][121] - 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00元,较2023年增加100%;现金流出小计5,800,183.90元,较2023年减少46.82%[120] - 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3,051,751.83元,较2023年减少81.26%;现金流出小计421,223,146.15元,较2023年减少18.39%[120] - 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7,499,139.08元,较2023年减少86.68%[120] - 投资收益140,971元,占利润总额比例0.2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4,385.49元,占比 -0.50%;资产减值 -2,384,533.17元,占比 -3.37%;营业外收入393,038.73元,占比0.56%;营业外支出578,233.67元,占比0.82%;信用减值 -28,599,021.12元,占比 -40.40%[124] - 2024年末货币资金801,625,630.51元,占总资产33.30%,较年初比重增加5.05%;应收账款659,476,028.68元,占比27.40%,比重增加13.23%;存货260,514,391.74元,占比10.82%,比重减少18.20%[126] - 2024年末固定资产342,102,745.33元,占总资产14.21%,比重增加0.49%;在建工程年初有5,762,637.96元,占比0.22%,年末无,比重减少0.22%;短期借款年初160,132,547.04元,占比6.19%,年末无,比重减少6.19%[126] - 2024年末合同负债150,644,662.85元,占总资产6.26%,比重减少10.38%;长期借款180,000,000元,占比7.48%,比重增加3.07%;租赁负债645,033.35元,占比0.03%,比重增加0.03%[126] - 2024年末预付款项24,080,514.94元,占总资产1.00%,比重减少3.13%;其他应收款5,569,508.75元,占比0.23%,比重减少0.12%;应付账款333,944,460元,占比13.87%,比重增加3.60%[126] - 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415,284.65元,占总资产1.01%,比重减少3.39%[126] - 货币资金期末受限账面价值12,777,233.33元,受限原因是保证金、ETC业务冻结[128] - 报告期投资额5,087,155.96元,上年同期投资额6,499,600元,变动幅度 -21.73%[129] 行业发展情况 - 公司所处行业为特材非标装备制造业,是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重要细分领域[23] - 我国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业自2010年至今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25] -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业整体水平存在一定差距[26] - 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业竞争格局受多种因素影响,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高端领域,民营企业在中低端竞争,外资企业市场份额有限[148] - 华东、华北和华南地区是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制造业产业集中且竞争激烈区域,中西部地区是新兴市场[149] - 我国特材非标压力容器制造行业发展态势向好但不均衡,中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相对不足[150] - 未来行业将呈现“强者越强、弱者越弱”格局,产品向大型化、高效节能等方向发展[151] - 2023 - 2028年中国特材压力容器装备市场规模将从685亿元增加到1063亿元[152] - 截至2024年底中国PTA产能为6630万吨,国内PTA行业市场规模达2437.3亿元,预计2022 - 2027年我国PTA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5.3%,到2027年将达3320亿元[155] - 2023年全球醋酸市场规模为1387.28亿元,预计将以5.69%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到2029年将达2049.66亿元[157] - 截至2023年底中国已有36套PDH装置,总产能达1844.5万吨/年,预计到2028年底国内PDH产能将达3512.5万吨,在丙烯总产能中占比约37% [158] - 2023年全球化工新材料产量超1.1亿吨,产值约4700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达4800亿美元[160] - 我国精细化工产业2021年总产值突破5.5万亿元,预计2027年超11万亿元[161] - 美国、欧盟及日本精细化工率接近或超过60%,我国计划到2025年将精细化工率提高到55% [162] - 2024年中国煤化工市场规模达5.9万亿元,同比增长8.8%,预计2025年突破6.5万亿元,复合增长率超7%,现代煤化工产能利用率超85%,进口替代率达60%[163] - 截至2024年底,我国光热发电累计装机容量838.2MW,全球占比升至10.6%,在建项目总装机3300MW,规划项目约4800MW[165] - 2025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幅可达10%,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15 - 255GW,全球占比超40%[167] - 2024年全球多晶硅市场规模86亿美元,预计2029年增长至120亿美元[168] - 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车销量占比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2025年预计销量1600万辆,同比增长24.4%[169] - 2025年我国汽车产业总销量预计达3290万辆,同比增长4.7%[169] -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达40%左右[169] - “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300万千瓦左右[164] - 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提出积极发展光热发电[164] -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169] 公司业务优势 - 公司是国内特材非标装备制造领域头部企业,有30年技术深耕和市场拓展历史[30] - 公司在特材化工装备制造领域占据稳固市场地位,多项大型特材化工核心装备属国内首制[31] - 公司在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跨越式发展,是国内少数具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原材料和光伏多晶硅核心生产装置生产能力的专业制造商之一[31] - 公司在高端大型、重型特材装备制造方面,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实力居行业第一梯队[31] - 公司舰船装备板块业务为国家深海事业提供技术支撑,丰富产品结构,增强抗风险和市场竞争力[32] -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等特种材料非标压力容器装备的研发等,产品面向有特殊性能要求的行业[37] - 主要产品为高端特材非标设备,用于化工、能源等众多行业,承担关键生产工艺过程[38] -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经营模式,根据客户订单要求进行设计、采购、制造和交付[51] - 销售采用直接销售模式,销售结算一般采用“预收款、进度款、发货款、质保金”方式[51] - 定价采用成本加成法,核算产品成本后附加合理利润确定最终价格[52] - 采购采用“以销订购”模式,由物流中心统筹,向合格供应商采购[53][54] - 设计模式有公司自行设计和客户提供外来设计图纸的原图审查设计两种[55] -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构建良好合作机制,销售区域覆盖国内大部分地区且打入国际市场[
宝色股份(300402)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5-04-02 20:15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1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398,464.8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68,391,963.07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6,839,196.31 元后,2024 年度当年母公 ...
宝色股份(300402) -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5-03-26 18:32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626086T 注册资本:24679.0497 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薛凯 成立日期:1994 年 05 月 05 日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43,618,497 股增加至 246,790,497 股,注册资本 由 243,618,497 元增加至 246,790,497 元。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相关备案登记。 近日,公司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换 ...
宝色股份(300402)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3-26 18:32
参会股东情况 - 参加会议股东及代表231人,代表股份133,100,900股,占比53.9327%[4]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132,030,000股,占比53.4988%[4] - 网络投票股东228人,代表股份1,070,900股,占比0.4339%[4] - 中小股东及代表229人,代表股份1,120,900股,占比0.454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758,200股,占比99.1557%[5] - 该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78,200股,占比87.2692%[5] - 《关于确认公司2024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6,758,800股,占比99.1592%[7] - 该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978,800股,占比87.3227%[7] 其他 - 关联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6,200,000股,审议相关议案不计入有效表决权[5][7] - 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13:30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进行[2]
宝色股份(300402) -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6 18:3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观意字 2025XA000078 号 致: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北京观韬(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规则》")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 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询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 告,核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 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 言,并无任何隐瞒、虚假、误导或重大遗漏之处;公司保证提供的正本与副本一 致、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公司保证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