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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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 ...
田中精机(300461)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二五年十月 第五条 公司住所: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 39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7,056,692 元。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田中精机(嘉兴)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000751199313Q。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8 万股,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如下: 中文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 ...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 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 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行 ...
田中精机(30046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第一条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国 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 ...
田中精机(3004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三)由第三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 人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 ...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择标准、条件和程序。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人选由提名委 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命。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 ...
田中精机(30046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含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和公司对其他 企业提供的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 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 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避和降低经营风 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 ...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 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程序和内部监 控程序,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至少过半数,且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 ...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 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 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 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 包括符合本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 ...
田中精机(3004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和支持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通过有效沟通,营造良好的 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 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 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