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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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精机(30046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8 17:00
会议信息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4] -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6]
田中精机(300461)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8 16:50
收入和利润变化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341.27万元,同比下降37.13%[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45亿元,同比下降24.46%[4]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3.68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65.00%[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12万元,同比增长113.87%[4] - 营业总收入为1.4548亿元,同比下滑24.5%[28] - 净利润为134.83万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5096.1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2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12万元,去年同期净亏损为3404.56万元[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去年同期为-0.22元[30] 成本和费用变化 - 报告期研发费用为766.01万元,同比下降61.25%,主要系子公司佑富智能未产生研发费用所致[12] - 研发费用为766.01万元,同比大幅下降61.2%[28] 其他财务数据(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4.2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67.5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4.27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3530.27万元,现金流大幅改善[3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5.00万元,主要因收回投资2000万元[31][3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053亿元,同比增长31.4%[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634.27万元,较期初增长45.1%[32] 其他财务数据(资产与负债) -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为1.10亿元,较年初增长52.94%,主要系回收前期应收账款所致[10]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为8052.16万元,较年初下降49.55%,主要系回收前期应收账款所致[10]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8.05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9.03%[4]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047亿元,较期初7.2228亿元增长52.9%[2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052.2万元,较期初1.5961亿元下降49.6%[25] - 存货期末余额为1.8654亿元,较期初2.0520亿元下降9.1%[25]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4.0031亿元,较期初4.6329亿元下降13.6%[25] - 资产总计期末为8.0461亿元,较期初8.8450亿元下降9.0%[25]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6139.4万元,较期初1.1133亿元下降44.9%[26] - 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5963.1万元,较期初7497.2万元下降20.5%[26] - 负债合计期末为2.7279亿元,较期初3.7675亿元下降27.6%[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为5.3181亿元,较期初5.2254亿元增长1.8%[27] 其他财务数据(投资收益) - 报告期投资收益为2160.7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286.57%,主要系子公司佑富智能进入破产程序,冲回上期计提损失所致[12] - 投资收益为2160.70万元,去年同期为投资损失1158.11万元[28] 公司结构及子公司变动 - 公司控股子公司佑富智能于2025年7月17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1][23] 股东及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96户[14] - 第一大股东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41%,持股数量为39,909,935股[14] - 第二大股东竹田享司(境外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0.97%,持股数量为17,225,262股[14] - 第三大股东钱承林(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为9.30%,持股数量为14,611,247股,其中质押900,000股[14] - 第四大股东竹田周司(境外自然人)持股比例为6.24%,持股数量为9,795,756股[14] - 第五大股东蔷薇资本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9%,持股数量为8,310,731股,其中质押7,787,026股[14] - 股东竹田享司与竹田周司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14] 限售股份情况 - 期末限售股份总数合计为43,002,927股,较期初增加1,270,000股[17] - 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9,694,492股限售股,限售原因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解除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17] - 钱承林持有10,958,435股限售股,限售原因为高管锁定股,在任期间按每年25%解除锁定[17]
田中精机(30046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 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 持股超5%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5] 重大事项与材料管理 - 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7] - 董秘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7] 信息报送要求 - 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8]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9] 制度执行与处罚 - 年报“董事会报告”披露制度执行情况[9]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备案并公告[11]
田中精机(30046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制定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董事和高管维护资金安全,董事长等为第一责任人[3] - 经营性资金往来按决策程序审批[3] 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 - 禁止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列举多种禁止情形[5] - 财务部会同内审部每半年核查并报董事会[6] - 内审部监督检查并提建议[8] 占用情况处置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部门[8] - 经提议批准可冻结股份、“以股抵债”[8] - 独立董事每季度查阅,发现异常提请处理[9] - 外部审计师审计时出具专项说明[9]
田中精机(3004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选聘、评审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保存至少十年[8] - 聘期一年,可续聘[8]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7] - 年报披露事务所、人员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9] 人员轮换与选聘时间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 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审计业务终止与监督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1]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选聘违规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4] 其他规定 - 特定严重行为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5] - 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股东会批准生效[18]
田中精机(30046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会议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不受限[2]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意见分歧分别记录,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4][5]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承担费用[5] - 利害关系当事人回避,出席者有保密义务[6] - 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6]
田中精机(30046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重大交易标准 - 资产总额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比达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8] 重大诉讼和仲裁标准 - 涉案金额占比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资产情况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8] 股东信息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1] 重大事件报告要求 - 事件最先触及协商谈判等任一时点,部门及子公司应向证券部预报信息[14] - 已披露重大事件出现签署协议变更等情形需及时报告[14][15] - 已披露重大事件主要标的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报告原因并每三十日报告进展[15] 信息报送要求 - 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等五类[16] - 各部门、子公司联络人收集资料经负责人审阅签字后送达证券部,负责人当天完成审阅[16] - 报告义务人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送交文件资料[11][16] 保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财务负责人为联络人[21] - 报告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职,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2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田中精机(30046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3] 委员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3] 考核时间 - 考核与评价工作一般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7] 会议召开 - 会议经两名或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提议可召开[9]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或电话通知[9][1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表决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可书面议案表决,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议案即有效[11] 回避规定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11] - 委员及近亲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4]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4]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初稿供委员审阅,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内完成[11][12] 董事会职责 - 年末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进行评估[16][17] - 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4] 细则相关 - 评估内容包括细则合规性、委员独立性等[17] - 董事会年度报告应披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内容[17] - 本细则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19]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田中精机(3004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5][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与结束时间有规定[1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股东超比例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有相关限制[18] 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 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特定股东会决议[22] 会议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 股东出席会议表决权规定,类别股股东除外[14] - 发言人发言时间和次数限制[16]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25]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合要求,证监会责令改正,交易所可采取措施[25] - 董事或董秘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者可实施市场禁入[25]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7] - 规则未规定适用相关法律和章程,冲突时以其规定为准[27] - 议事规则根据需要由股东会及时修改完善[27] - 规则部分表述含或不含本数的说明[2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田中精机(30046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6:46
投资分类与原则 - 公司对外投资分短期和长期,短期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投资管理遵循符合法规、战略等六项原则[3] 决策机构与流程 -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8] - 短期投资计划由总经理指定负责人编制,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1] - 涉及证券投资需至少两人共同操作,人员分离相互制约[11] - 长期投资项目初审通过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按权限报批[13] - 长期投资项目签订合同或协议,经证券部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2][13] 监督与管理 - 内审部对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投资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5] - 如投资出现问题,公司组成专项调查小组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0] - 证券部督促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交工作周报等并协助规范“三会”运作[21] 投资转让与运营 - 公司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23][26]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规定[23]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控股子公司派出相应人员参与运营决策[25] - 派出人员任职资格等依据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并汇报投资情况[25] - 全资、控股子公司派出人员每年签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并接受考核[27]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29]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9] - 全资、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9]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资产部报送财务报表,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9] - 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和董事会秘书[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