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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3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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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2024-07-15 22:32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 情况的公告 现将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 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 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 份,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函单位 | 出具时间 | 函件名称 | 函件文号 | | | --- | --- | --- | --- | --- | --- |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2019-11-19 | 《关于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 〔2019〕38 | 号 | | | 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 | 《关于对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 | 〔2 ...
厚普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4-07-15 22:32
发行情况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6.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10]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791,000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6.53%[10]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2,679.45万元,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 - 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认购协议,拟现金全额认购[9] -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10] 股权结构 - 截至预案公告日,王季文合计控制公司114,319,152股股份,占总股本28.29%[47] - 以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04,165,856股变为470,956,856股,王季文控制股份比例为38.46%[47] - 本次发行完成后,王季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待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可免于发出要约[15] 财务数据 - 2021 - 2024年1 - 3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563.90万元、1,807.63万元、1,673.73万元、257.62万元[80] - 2024年1 - 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 - 2,573.02万元[81]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19.7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710.91万元[142] 关联方情况 - 王季文持有北京星凯投资有限公司60.00%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53] - 王季文持有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9.2667%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53] - 燕新集团2023年末总资产95,292.78万元,2024年3月末总资产95,536.07万元[57] - 燕新集团2023年末净资产27,149.25万元,2024年3月末净资产25,396.46万元[57] - 燕新集团2023年度营业收入28,352.73万元,2024年1 - 3月营业收入2,772.63万元[57] - 燕新集团2023年度净利润 - 9,059.21万元,2024年1 - 3月净利润 - 1,795.31万元[57] 未来展望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89] -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下降,但有助于提升长期盈利能力[9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可缓解现金流压力[100] 风险提示 - 本次发行存在审批、即期回报被摊薄、市场、业绩大幅波动等风险[105] - 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风险,受期间费用上升、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109] - 公司相关资产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受行业竞争、政策、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110] - 公司本次发行期间股票价格可能波动,给投资者带来风险[111] 利润分配 - 公司最近三年(2021 - 2023年)均未进行利润分配[124] - 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不存在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125] - 公司制定《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126]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预计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 20%[133] 承诺事项 - 王季文、燕新集团承诺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63]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155] - 王季文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愿承担补偿责任[15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不损害公司利益[156]
厚普股份: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7-15 22:3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18,166,804股,发行价12.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96.44元,净额215,144,310.12元[2] - 拟募资22,000.00万元,实际净额21,514.43万元,差额约485.57万元[10] -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万元,已累计投入15152.79万元[20]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3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152.7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项目9,151.4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001.34万元[3] - 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48.24万元,2024年1月1日 - 2024年7月3日使用4904.55万元[20] - 公司使用18688731.0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22] 资金结余情况 - 截至2024年7月3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净额)6,533.07万元[3] - 截至2024年7月3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5,330,655.47元存于专户[6] 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 2024年2月22日股东大会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及实施主体[9] -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投资额调减1,700万元[10] -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投资额调增1,214.43万元[10] - 调整后“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资12,214.43万元,建安工程占比从89.05%调至70.05%,室外工程占比6.16%,工艺设备占比23.78%[10][11] - 调整后“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总投资额调减至3,300万元[13] 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 氢能核心零部件和集成车间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214.43万元,累计投入8331.26万元,投资进度68.21%[20] - 碱性电解水制氢技术开发项目计划投资3300万元,累计投入820.19万元,投资进度24.85%[2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累计投入6001.34万元,投资进度100.02%[20] 费用占比调整情况 - 设备购置费用调整前投资总额4575万元,占比91.50%;调整后2875万元,占比87.12%[14] - 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调整前后均为325万元,调整前占比6.50%,调整后占比9.85%[14] - 预备费调整前后均为100万元,调整前占比2.00%,调整后占比3.03%[14] 合规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无违规情形[17][22]
厚普股份: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2024-07-15 22:32
股票认购 - 公司2024年7月15日同意与王季文、燕新集团签股票认购协议[1] - 发行价不低于每股6.39元[3] 认购数量与金额 - 王季文认购不超32,848,000股,资金不超20,989.87万元[4][5] - 燕新集团认购不超33,943,000股,资金不超21,689.58万元[4][5] 协议条件 - 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8] - 协议满足多条件方可生效,18个月未满足乙方有权放弃[10][11]
厚普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7-15 22:32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为满足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公司" 或"发行人")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拟以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679.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679.45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旨在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降 ...
厚普股份: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2024-07-15 22:32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upu Clean Energy Group Co., Ltd. 2022 年 10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 指出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标准化管理,加快完善氢能标准顶层设计和标准体 系。开展氢制备、氢储存、氢输运、氢加注、氢能多元化应用等技术标准研制。 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关于氢能产业规划的政策,推动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〇二四年七月 2023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 年版)》 (征求意见稿),燃料电池装备制造和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被列为清洁能源 产业。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股份"、"公司"或"本 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进 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及营运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厚普清洁能 ...
厚普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2024-07-15 22:32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 收购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王季文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超 过 30%,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 的新增股份,在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王季文先生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后,上述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可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王季文先生免于发出收购 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 应调整并执行。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避 表决。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 ...
厚普股份: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7-15 22:32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 宜承诺如下: 1、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包括其关联方)提供财务资 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包括其关联方)做出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
厚普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7-15 22:32
股东分红规划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优先现金分红,可采用多种方式分配利润[5]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多项条件[6] - 目前成长期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7] 分红频率与政策调整 - 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可提议中期分红[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 规划实施 - 规划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13]
厚普股份: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7-15 22:32
股票发行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66,791,000股股票,未超发行前总股本30%[2] - 发行价格为6.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均价80%[8]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 发行对象 - 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集团,构成关联交易[2] 审批情况 - 已获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通过,尚须股东大会批准[2][17]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交易不影响经营,无不利影响[18] - 保荐机构认为决策程序合规,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