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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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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30048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议案通过后聘期1年,可续聘[9] 资料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 特定情况应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12] 监督与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审计评价[14] - 违规严重董事会通报,股东会可解聘或不再选聘[20][21]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11]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原则上完成聘任[13] 解聘与离职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解聘向监管机构报告并说明原因[11] - 离任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文件和事项[13] 履职与提名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3]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其他规定 - 拟聘任需说明候选人情况,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
恒锋工具(30048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 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 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 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
恒锋工具(30048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锋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人员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人员补选与法定代表人确定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手续办理 - 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7] 义务与责任 - 离职人员忠实和保密义务至少持续两年,擅自离职担责[9] 股份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任期及届满半年内年减持不超25% [14]
恒锋工具(30048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公 ...
恒锋工具(30048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恒锋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 ...
恒锋工具(30048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下同) 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 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更换董事的议案。当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含 两名)的董事时,应当适用累积投票制;如果选举一名董事时,则采用直接 ...
恒锋工具(30048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担保行为,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履行的程序 第一节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1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
恒锋工具(3004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6 18:3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按规定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5] 管理流程 - 业务由董事会领导,董秘协调,证券部协助[7] - 申请经多流程审核,董事长确认[8] 登记与追责 - 登记相关事项,保存材料不少于十年[8]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处分违规责任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