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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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300499)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4-24 23:0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2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9日[4]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项议案[5][23] - 第7、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第5 - 7项及第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8] 登记信息 - 现场登记2025年5月12日8:30 - 11:30、13:30 - 17:00[10] - 传真或邮件登记须在2025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10] - 登记地点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10]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499,投票简称高澜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 - 9:25等时段[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 - 15:00[20] 提案情况 - 提案包含总议案及多项非累积投票提案[23]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议案有3个子议案[23]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议案有5个子议案[24]
高澜股份(30049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23:04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5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8][10][12][13]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获得通过[9][10][13][14]
高澜股份(30049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23:03
财务与授信 - 同意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5][16] - 同意2025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4.2亿元担保[16][17] - 拟以自有专利权质押向工行广州花城支行申请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一年[52] 报告审议 -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等多项报告议案获董事会通过,部分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7][8][9][10][11][13][14]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已通过审计委员会审议[20] 未来规划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获董事会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8] 项目与经营 - 终止投资建设全场景热管理研发与储能高端制造项目[21] - 拟增加“建筑劳务分包”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2] 制度建设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获董事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50] - 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梳理修订,多项子议案获董事会通过,部分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9] 股东大会 - 同意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2:30在广州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53]
高澜股份(300499) -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5-04-24 23:0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322088.12元[1][4]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0元,2023年0元,2022年36629827.68元[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68191824.20元[4]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2]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该预案[7][8]
高澜股份:2024年报净利润-0.5亿 同比下降56.25%
同花顺财报· 2025-04-24 22:59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2024年为-0 16元 较2023年的-0 10元下降60% [1] - 每股净资产2024年为4 43元 较2023年4 59元下降3 49% [1] - 每股公积金连续两年保持1 19元不变 较2022年1 24元无变化 [1] - 每股未分配利润2024年为2 02元 较2023年2 19元下降7 76% [1] - 营业收入2024年6 91亿元 同比增长20 59% 但较2022年19 04亿元仍处于低位 [1] - 净利润连续两年亏损 2024年亏损0 5亿元 同比扩大56 25% [1] - 净资产收益率恶化至-3 66% 较2023年-2 23%下降64 13个百分点 [1] 股东结构变化 - 前十大流通股东持股比例15 24% 较上期增加1804 43万股 [1] - 新进股东包括自然人黄泽丰(持股5 56%)、李琦(4%)及7家机构投资者 [2] - 摩根士丹利国际(0 76%)、基本养老保险基金(0 62%)等机构新进入十大股东 [2] - 上期十大股东中8家完全退出 包括梁清利(0 82%)等自然人及广金美好基金等机构 [2][3] - 仅郭士斌股东减持0 65万股 其余新进股东均为首次持仓 [2] 利润分配政策 - 2024年度未实施分红送转方案 [4]
高澜股份(300499) - 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接待原则与管理 - 公司接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5]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接受现场调研等[8] - 活动交流限于公开披露信息,可网上直播[9][10]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需确定可回答范围并及时披露内容[10]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现场沟通需预约登记、签署承诺书[10] - 现场接待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部确认身份[11] - 特定对象发布文件前应知会公司[11][12] 信息披露 - 再融资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通报未公开信息应同步披露[20][21] - 不得通过互动易网站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发布重大信息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5] 责任与制度 - 违规造成损害相关人员应担责[16][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16][17] 调研方要求 - 承诺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4] - 形成文件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来源[24]
高澜股份(300499)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资金占用管理 - 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4] - 按月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5]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为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资金往来情况[7] 应对措施 - 关联方占用致损失董事会应保护[9] - 发生占用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备公告[9]
高澜股份(3004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3] - 选聘文件发布后要确定合理响应时间,确保事务所准备应聘材料[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分值权重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10] 异常关注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多种异常情形,如连续两年变更事务所等[11] 资料保存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对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人员限制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及审计费用等信息[13] 续聘评价 -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时需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作评价[12] 改聘要求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要调查拟聘事务所执业质量并合理评价[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7] 主动终止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7]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9]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19] - 股东会可决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9] - 情节严重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9]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19]
高澜股份(30049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业绩预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17]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报告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的,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披露[17] 信息披露范围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3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关联交易[3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评估或审计[32]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3]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在最先发生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高知悉重大事件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时间不少于两小时[18] 信息管理与责任 - 证券法务部保存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及董事等履职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知晓影响股价重大事件当天告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人[46] - 各部门、子公司、参股公司指定专人作信息披露报告人,重大事项发生当天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6] - 信息披露报告人原则上书面报告重大信息,紧急情况可先口头再补书面材料[48] - 董事会秘书接报告后判断是否公告,需公告则及时向董事长汇报[50] - 财务部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及附注、组织年度财报审计并提交相关资料[49]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需提供编制定期报告所需基础资料[49] - 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定期报告并提交审议,获董事等签署确认意见[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在指定报刊网站公告并备案[51] - 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法务部编制临时报告,不同形式报告有不同审批流程[52]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或遗漏时需及时发布更正或补充公告[5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披露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内幕交易需担责[54][55] - 重大信息传递报送指定专人负责,沟通时不得提供内幕信息[56][55] - 公司保留追究泄密关联人等法律责任的权利[58] - 公司处分相关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证监会和交易所备案[56]
高澜股份(30049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22: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证券交易所审查异议,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1]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和依据[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14][16]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行使部分职权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0]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0][31]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 履职配合,阻碍可报告相关部门[34] - 涉及披露信息及时办理,否则可直接申请[35][3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9]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6]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