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机电(3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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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4-04-28 16:31
融资租赁业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1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3] - 交易对方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与重大重组[3] - 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6] - 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4] - 开展业务可盘活资产、满足需求[6]
昊志机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28 16:3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全体独立董事推举黎文飞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经选举,与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黎文飞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 ...
昊志机电: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2024-04-28 16:3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况 1、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升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效率,广州市昊志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广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6号、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园西路41号和 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闲置房产仍在招租过程中,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出租 闲置房产事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部分闲置房产分别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 济区江东街6号、广州市经 ...
昊志机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6:31
| 第一章 总则 2 | | | --- | --- | | 第二章 董事 2 | | | 第一节 | 董事的选举和更换 2 | | 第二节 | 董事的权责 3 | | 第三章 | 董事会 5 | | 第一节 | 董事会的构成 5 | | 第二节 | 董事会的职权 7 | | 第三节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8 | | 第四节 | 董事会会议议案 10 | | 第五节 | 董事会会议参会人员 12 | | 第六节 | 董事会的议事程序 13 | | 第七节 | 董事会决议 16 | | 第八节 | 董事会会议记录 17 | | 第九节 | 董事会费用 18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的修改 19 | | 第五章 | 附则 19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 ...
昊志机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8 16:31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2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3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4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会议登记 6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召开 6 | | 第七章 | 股东大会表决 9 | | 第八章 | 股东大会决议、记录及公告 11 | | 第九章 | 附则 13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 ...
昊志机电: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4-28 16:31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 14:3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
昊志机电: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8 16:3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 | 第四章 议事程序 3 |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 | ··············· 4 第六章 附 则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发展 战略委员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发 展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四条 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
昊志机电: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8 16:31
审计相关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 公司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2] -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专项说明[3]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4年04月29日[4]
昊志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黎文飞)
2024-04-28 16:31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参会[5] - 2023年召开10次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场出席1次,通讯参加9次[6] - 2023年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7]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7] 独立董事意见 - 2023年4 - 9月独立董事对多项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同意意见[9][10] 董事会审议事项 - 2023年4 - 11月各次董事会会议审查报告、审议关联交易、聘任等事项[18][19][20][21][24] - 2023年7月21日聘任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2] - 2023年4月27日和8月25日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3]
昊志机电: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04-28 16:3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 的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证券部为协调部 门,审计部及财务部为牵头部门。其中,协调部门负责安排审计委员会、管理 层与年审机构沟通会议的组织、记录、档案保管和日常联络,并为审计委员会 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条件;牵头部门负责向审计委员会、年审机构提供 沟通会议所需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资料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