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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09 16:41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6月24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5] - 2024年6月25日披露激励计划自查表[6] - 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公示激励对象[6] - 2024年7月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6] - 2024年7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7] - 2024年7月18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7] - 2024年8月9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8] 授予情况 - 2024年8月9日确定预留授予日[11] - 授予限制性股票6.81万股,价格9.38元/股[12] - 向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2] 合规情况 - 授予条件已成就,授予事项合规[9][10][15] - 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后续继续履行[15]
维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9 16:41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8月9日[3] - 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6.8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 会议情况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
维宏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8-09 16:4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4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2][3]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81万股[2]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数比例8.98%[2] -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0.0624%[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总股本1%[3]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标的股票不超股本总额20%[3]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外籍员工等[3]
维宏股份: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8-09 16:41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4年8月9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数量6.81万股,授予价格9.38元/股[4][5][23] -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75.82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0%[6]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两个归属期归属比例均为50%[9] 激励对象 - 赵东京等3人及其他57人获授予限制性股票[4][6] - 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3][28]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有营收和净利润要求[13] - 若预留部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授予,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14] - 考核结果为B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C为50%,D为0[17] 时间节点 - 2024年6月24日至8月9日召开多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18][19][20][36] - 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进行公示[18] 其他 - 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23] - 激励对象认购股票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29] - 筹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0] - 需摊销总费用80.12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23.53万元、44.34万元、12.26万元[32]
维宏股份(300508) - 维宏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8-01 18:47
业绩情况 - 上半年收入增长9%,基本达到目标,但扣非后净利润下降近30%,主要原因是股份支付费用增加600万元,新园区折旧增加400万元[2] - 激光切割市场下滑9%,占收入比接近30%;金属切削市场增长40%,占比40%左右;家具装饰市场基本持平,占比十几%;伺服增长20%左右,占比略低于家具装饰[2] 未来发展方向 - 未来几年激光切割技术仍有红利期,公司会继续抓住这一机遇,同时加大金属切削市场的投入,金属切削是公司的主战场[2] - 设备厂商自研系统存在一个时间窗口期,错过这个窗口后很难成功,大族电气在很早时候就利用PA系统开发了自己的软件体系[3] - 公司已经推出6万瓦的高功率激光切割设备,软件控制系统的关键在于是否包含了特定应用场景的工艺,而不仅仅取决于激光器功率[3] - 公司已经销售了平面坡口加工功能,并计划将其推广为焊接件的标准功能[3] 海外布局和新业务拓展 - 公司采用代理商模式开拓海外市场,今年在新加坡注册了全资子公司[3] - 公司曾经有过独立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线,但在2018年左右停止了,现在主要是为下游客户提供机器人控制系统[4] - 公司的研发投入高峰期已经过去,未来主要是提高研发人效,如果拓展新行业可能需要大幅增加研发人力[5]
维宏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7-29 18:37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以专 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半年度报告原预约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故申请延期,同时发出变更会议时间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同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 ...
维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7-29 18:37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武蕴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 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半年度报告原预约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故申请延期,同时发出变更会议时间的通知。)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
维宏股份: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7-29 18:3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朱震棚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震棚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资金占用 方名称 占用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2024 年期 初占用资金 余额 2024 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金 额(不含利息) 2024 年半 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 息(如有) 2024 年半 年度偿还 累计发生 金额 2024 年半 年期末占用 资金余额 占用 形成 原因 占用性质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 — — 0 0 0 0 0 —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0 0 0 0 0 — — 前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 业 0 0 0 0 0 —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0 0 0 0 0 — — 其他关联方 及其附属企 业 0 0 0 0 0 — 非经营性占 用 小计 — — — 0 0 0 0 0 — — 总计 — — — 0 0 0 0 0 — — 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 资金往来 方名称 往来方与上 市公司的关 联关系 上市公司 核算的会 计科目 ...
维宏股份: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7-23 15:5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11] - 2023年4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3年4月25日至5月5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12] - 2023年5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7月7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13] - 2024年7月23日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议案[14] 业绩数据 - 以2022年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26.54%[22]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5,909.66万元,2022年为4,670.24万元[22] 激励计划归属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172万股[18] - 授予日为2023年7月7日,第一个等待期于2024年7月6日届满[20]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4日[20] - 118名激励对象中45名离职,73名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22] - 71名绩效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2名绩效为"D"归属比例0%[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14.4万股,占比31.30%[25] - 其他激励对象(68人)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59.772万股,占比40.00%[26] - 合计(73人)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74.172万股,占比37.95%[26] - 本次合计归属数量占比小于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比例40%,因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26] 其他数据 - 公司以107,183,300股为基数现金分红,总金额为8,727,550元[16]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542元/股调整为12.461元/股[17] 合规情况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20%[27]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维宏股份本次调整及归属符合相关条件和法规[29]
维宏股份: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7-23 15:58
上海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一座26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98 5488 传真:(86-21)5298 5492 junhesh@junhe.com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维宏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