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搜索文档
维宏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6-24 20:42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 - 2024 - 2025年为首次授予考核年度,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报后授予则为2025 - 2026年[7][8][12]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首次授予营收不低于3363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65491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6726万元[7] - 2025年首次授予营收不低于85255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04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8080万元[7] - 2026年预留部分营收不低于100000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9] 个人考核与结果处理 - 个人层面考核按现行规定,结果A、B+、B、C、D对应归属比例部分未提及[10][11] - 考核一年一次,结束后5个工作日可了解结果,有异议可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复核[12][14] - 考核结果保密归档,计划结束三年后证券事务部统一销毁[15] 考核相关机构与办法 - 考核机构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小组、董事会[5][6] - 办法由董事会制订等,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16]
维宏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6-24 20:42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82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909.44万股的0.70%[9][33][34] - 首次授予69.01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3%,占拟授予总数的91.02%[9][33] - 预留6.8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占拟授予总数的8.98%[9][33]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60人[9][28] - 赵东京获授3.00万股,占授予总量3.96%,占公司股本0.0275%[34] - 宋秀龙获授8.40万股,占授予总量11.08%,占公司股本0.0770%[34] - 景梓森获授7.00万股,占授予总量9.23%,占公司股本0.0642%[34] - 其他57人获授50.618万股,占授予总量66.75%,占公司股本0.4640%[34]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9.38元,预留部分与首次授予价格相同[10][11][4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1][38] 授予时间安排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13][39] - 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13][39] 归属安排 - 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和24 - 36个月[41]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禁售期,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营收不低于65491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3363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6726万元[53]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营收不低于85255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04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8080万元[53][54] -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营收不低于100000万元且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54] 个人考核与归属比例 - 激励对象需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方可归属[52] -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B+时归属比例100%,C时50%,D时0%[56] 费用摊销 - 假设2024年7月首次授予69.018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的总费用为641.88万元,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摊销239.71万元、320.94万元、81.23万元[69]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60]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60]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6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62]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63]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63]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 V,且调整后P须大于1[63]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按计划执行,绩效考核以综合结果为准;因不当行为变更职务,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75] - 激励对象离职,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有效,已获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76]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规定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按计划归属;拒绝公司继续聘用,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7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按计划进行,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业绩考核,离职及每次归属时需支付个税[78]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离职前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78]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代持按计划进行,董事会可决定免个人业绩考核,继承及每次归属时需支付个税[78] - 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继承人继承前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79] 其他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9]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核查意见说明[30]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33]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33] - 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32]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8] - 公司可决定对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激励计划[57] - 计算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标的股价为17.66元/股,有效期为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为24.8190%、22.1844%,无风险利率为1.50%、2.10%,股息率为0.35%[68]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按激励计划和协议解决,不明则协商,协商不成诉讼[80] - 激励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3] - 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83]
维宏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4-06-24 20:4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获授75.828万股,占股本0.70%[1] - 预留部分为6.81万股,占授予总量8.98%,占股本0.0624%[1]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总经理赵东京获授3.00万股[1] - 董事、副总经理宋秀龙获授8.40万股[1] - 董事景梓森获授7.00万股[1] - 其他57人获授50.618万股[1] 激励计划限制 - 单个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1%[3] - 全部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20%[3] 激励对象范围 - 首次授予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等[3]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3]
维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4 20:42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 ...
维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24 20:42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主体资格[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2] 激励对象规定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3]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不少于10天[3] 计划合规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4] - 公司无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或安排[4] 计划实施情况 - 监事会将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 - 监事会同意实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
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增股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6-11 20:51
股份增持 - 2024年6月6日汤同奎增持100,000股,均价16.95元,金额1,695,000元,占比0.0933%[2][3] - 增持前汤同奎持股34,705,069股,占比32.3792%,后持股34,805,069股,占比32.4725%[4] - 郑之开、胡小琴持股比例增持前后无变化[4] 相关说明 - 汤同奎增持因对公司未来有信心,资金为自有,通过竞价交易[2] - 增持符合规定,前6个月无减持,不影响上市条件和控股权[5]
维宏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1 20:49
股权情况 - 增持前增持人直接持股34,705,069股,占比32.3792%[7] - 增持前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4,263,249股,占比59.9564%[7] - 增持后增持人直接持股34,805,069股,占比32.4725%[8] - 增持后增持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64,363,249股,占比60.0497%[8] 增持信息 - 2024年6月6日增持100,000股,均价16.95元,金额1,695,000元,占比0.0933%[8] - 本次增持属免于发出要约情形[9] 披露情况 - 增持人发《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11] - 2024年6月11日公司披露增持公告[1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12]
维宏股份:关于出售闲置房产的进展公告
2024-05-21 20:52
房产出售 - 拟出售闲置房产评估价值不低于1430.64万元,最终售价1480万元[2] - 房屋建筑面积933.11平方米[5] 付款安排 - 买家已付定金100万,签约付630万构成首期730万[6] - 第二期730万过户当日付,尾款20万过户后3日付[6][7] 影响与用途 - 预计对净利润影响约653万元,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3]
维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6:53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发出[2]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公司策略 - 公司拟出售闲置房产盘活资产、补充流动资金和优化资产结构[3] - 出售房产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3] - 出售房产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维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0 16:53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7日发出[2] - 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房产出售 - 公司拟出售上海闵行区933.11平方米办公楼[3] - 房产评估值1430.64万元,出售价不低于评估值[3] - 《关于拟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全票通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