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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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霞)
2025-03-27 20:39
公司治理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应参加9次,独立董事王霞全出席[5] - 2024年股东大会应出席1次,王霞实际出席1次[5]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王霞出席3次[6] - 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6] - 2024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7] 报告披露 - 2024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半年报及三季报[12] 人事变动 - 2024年5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重新续聘财务总监[13] 股权激励 - 2024年7月18日向60人授予69.018万股二类限股,价9.38元/股[15] - 2024年7月23日向71人归属74.172万股二类限股,8月14日流通[15] - 2024年8月9日向7人授予6.81万股二类限股[16]
维宏股份(3005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3-27 20:39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阅补选独立董事议案[1] - 樊留群具备任职条件和资格[1][2] - 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其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审议[2] - 审核意见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3]
维宏股份(30050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宗亥)
2025-03-27 20:3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胡宗亥,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中国执业律师。2001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执业于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2018 年 10 月至今执业于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现为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经股 东大会选举,于 2024 年 5 月 8 日起任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26)和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代码:832390)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 ...
维宏股份: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27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等相关事宜 [1]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定于2025年04月18日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下午14:50,股东需会前30分钟到达办理登记手续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04月18日9:15 - 15:00,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1] - 参会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4月11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公司董事等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2]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5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3]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董事会已对其独立性自查并出具意见 [3] - 议案1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3] -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3] - 议案10、议案1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含)以上同意 [3] 会议登记等事项 - 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卡等相关证件,委托代理人还需授权委托书等;自然人股东登记需持本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人还需授权委托书 [3][8] - 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资料须在2025年4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签到时需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8]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8]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8] - 网络投票程序包括填报表决意见,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3] -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3]
维宏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16
文章核心观点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3][5][6] 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以即时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07,925,0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8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与股东利益,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制度健全且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该行为履行必要审批程序,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使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5] 《关于调整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拟以全体监事2024薪酬总额为基数,调整2025度薪酬,整体最高调整幅度不超过50%,全体监事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4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审计资格且完成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关于续聘2025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度股东大会审议 [5][6] 《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投资者回报,兼顾股东利益与公司可持续发展,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备查文件 - 《第五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6]
维宏股份: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20:16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1][2]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 利润分配依据为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80,883,661.03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57,417,755.30元 [1] - 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107,925,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8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0,289,903.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 - 预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本基数变动将按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 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多因素提出,有利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其他说明 - 公司按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告知义务并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3]
维宏股份(300508)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3-27 20:03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61万元[1] -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较上期增长3.38%[9] 事务所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4]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4] - 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5]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5] 处罚情况 - 近三年事务所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等[6] -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等[7] 续聘情况 - 2025年3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聘期一年[10][11]
维宏股份(300508)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3-27 20:03
投资安排 - 拟用不超6亿闲置自有资金投证券和理财产品,证券不超3亿、理财不超3亿[1] - 投资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 - 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3] 风险控制 - 制定制度规范证券投资,分散投资、控规模[5] - 买理财产品选低风险,遵循审慎原则[6] 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监事会可监督检查,必要时聘机构审计[6] 投资影响 - 不影响主营业务,可提高资金效率获回报[8] - 监事会认为投资合规,可增加收益[9]
维宏股份(300508) -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03-27 20:03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2025 - 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董事会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7] 利润分配政策 - 无重大投资支出,单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20%[4] - 不同阶段及支出情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4] 重大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外投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重大支出[5] 政策变更 - 变更股利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6]
维宏股份(30050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3-27 20:03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依据为财政部相关准则解释[1][2][3] 财务数据调整 - 2023年度合并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40,943,747.96元,调整后38,896,127.59元[4] - 2023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175,896,179.60元,调整后177,943,799.97元[4]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销售费用调整前26,932,451.86元,调整后25,417,354.17元[4] - 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调整前110,764,968.62元,调整后112,280,066.31元[4] 变更影响 - 执行准则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累计影响数为0[4] - 变更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不产生重大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