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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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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300508) - 公司章程
2025-11-28 16: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04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21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795,330元[11]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45,000,000股[2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8,795,330股,全部为普通股[23]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975弄119号1幢5楼501室[10]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3月30日增加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6] - 2024年3月28日修订“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五条、第八十八条、第一百O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五条”[6] - 2025年3月27日修订“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九条”,并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6] - 2025年11月28日变更注册资本,修改或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部分章节[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2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4]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需连续持有公司股份180日以上,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38][3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41]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4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4] - 公司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4]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6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7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7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可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8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8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至少10天发出书面通知[10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08]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召开前2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4]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94] - 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担责,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担责;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担责[99] - 董事会应就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10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4]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7]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4]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25]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0][13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4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6]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46]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且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149] - 股东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149]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5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52]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52] - 成长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5%[152]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52]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53]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属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15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4] - 公司当年净利润或净现金流入较上年下降超20%,属经营状况较大变化[15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7]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8]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7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 公司因特定原因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8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87] - 公司合并或分立登记事项变更,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办理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办理设立登记[191]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81]
维宏股份(3005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6: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1][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1]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6] 弃权情况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7]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0] 股东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权益[30]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30]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0] 决议执行 - 公司等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确保正常运作[30] 判决后处理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信息并配合执行[30] 规则适用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2] - 规则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3] 规则解释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维宏股份(3005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8 16:31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无权签署担保文件[3] - 为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 被担保对象限于互保单位、控股子公司等,不得为个人担保[7] 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批[13]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3]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批[13]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3]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14]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担保协议拟定、送审和签字等手续办理[18] - 财务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21] 后续措施 - 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降低损失[22] - 董事会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处理违规担保[2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其他规定 - 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19] - 担保合同需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主债权数额等内容[19]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6] - 违反担保程序人员追究责任[3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3][34]
维宏股份(3005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6:3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1名[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特定人员或组织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两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4] - 独立董事不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14] - 审议关联交易议案,非关联董事不委托关联董事出席[14] - 董事会会议可电话或视频决议,书面决议签字后与正式会议效力等同[18] - 关联董事不参与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普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2] 利润分配决议流程 - 董事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先出审计报告草案,作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决议[23] 决议冲突处理 - 不同决议内容矛盾,以时间后形成的为准[23]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多项内容,出席人员签名[23] - 董事会决议公告含多项内容[26]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26]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26]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维宏股份(30050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8 16: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 ...
33股今日获机构买入评级
证券时报网· 2025-11-21 21:40
机构评级概览 - 今日共发布33条机构买入型评级记录,涉及33只个股 [1] - 京新药业、报喜鸟等个股关注度最高,均有1次机构买入型评级记录 [1] - 从机构评级变动看,有3条评级记录为机构首次关注,涉及潮宏基、维宏股份、中微公司 [1][3] 目标价与上涨空间 - 共有13条评级记录给出了未来目标价,其中9只个股上涨空间超过20% [1] - 光迅科技上涨空间最高,国泰海通给出的目标价为99.00元,较最新收盘价54.40元上涨空间达81.99% [1][2] - 安图生物上涨空间为43.13%,恩华药业上涨空间为35.08% [1][2] 行业分布 - 医药生物行业最受机构青睐,共有民生健康、恩华药业等8只个股上榜 [2] - 电子行业有4只个股上榜,纺织服饰行业有3只个股上榜 [2] 个股市场表现 - 机构买入型评级个股今日平均下跌2.80%,表现弱于沪指 [1] - 股价上涨的有5只,福莱新材涨幅为2.63%,联影医疗涨幅为2.15%,拓普集团涨幅为0.84% [1][3] - 跌幅较大的个股有厦钨新能下跌9.09%,奥浦迈下跌7.02%,民生健康下跌6.59% [1][2][3]
维宏股份(300508):国内运动控制行业领先企业 布局微特电机深化产业协同
新浪财经· 2025-11-21 14:39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是国内运动控制行业领先企业,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运动控制系统、伺服驱动系统和工业物联网 [1] - 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数控机床上,致力于提供数字化制造核心技术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 [1] - 受益于2025年金属切削机床市场回暖趋势及伺服驱动器市场增长态势,公司营收规模稳健增长 [1] 财务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收入3.98亿元,同比增长15.28% [1]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54.47%、18.79%,分别同比下滑6.24个百分点、5.21个百分点 [1] - 盈利能力下滑主要系产品结构收入占比调整所致,公司整体毛利率近几年一直维持在50%以上 [1]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为9.33%、12.44%、20.74%、0.26%,分别同比变动-1.32、-1.27、-3.48、+0.22个百分点,费用管控效果较好 [1] 战略收购与业务拓展 - 公司于11月10日宣布拟出资人民币2978万元收购常州汉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7.27%股权,交易完成后将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 - 汉姆电子主要产品为无刷电机、丝杆电机,广泛应用于机器人、电动车辆、家用电器等下游领域,并在机器人业务上已有正式批量出货 [2] - 本次收购旨在深化运动控制产业协同,夯实公司提供数控系统、伺服驱动器、电机、工业云服务等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2] 未来业绩预测 - 预计2025年至202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6亿元、6.26亿元和7.32亿元 [2] - 预计2025年至2027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92亿元、1.14亿元和1.37亿元 [2]
维宏股份总经理赵东京:扛起“工业大脑”使命 赋能中国智造
证券日报· 2025-11-18 17:48
公司业务与市场定位 - 公司是深耕工业运动控制系统的专业企业,其产品作为高端装备的"大脑"广泛应用于激光、金属切割等领域 [2] - 公司正发力开拓口腔义齿等新兴细分市场 [2] 核心战略与竞争优势 - 公司核心战略是以技术创新应对内卷、实现差异化竞争,坚持"卷技术不卷价格" [2] - 公司通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与易用性来为客户创造价值,避免沿既有思维做同质化竞争 [2] 行业机遇与公司使命 - 公司深感肩负着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的使命,并将此视为最大的发展机遇 [2] - 公司强调将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赋能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2]
维宏股份总经理赵东京:抗起“工业大脑”使命 赋能中国智造
证券日报· 2025-11-18 15:16
公司业务与市场定位 - 公司是深耕工业运动控制系统的专业企业,产品作为高端装备的"大脑"广泛应用于激光、金属切割等领域[1] - 公司正发力开拓口腔义齿等新兴细分市场[1] 核心战略与发展机遇 - 公司核心战略是以技术创新应对内卷、实现差异化竞争,坚持"卷技术不卷价格"[1] - 公司通过提升产品生产效率与易用性来为客户创造价值,避免同质化竞争[1] - 公司将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视为最大的发展机遇,并深感肩负此使命[1] - 公司强调通过持续技术创新赋能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1]
维宏股份(300508) - 300508维宏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1113
2025-11-13 17:26
战略投资布局 - 设立嘉兴宏溥旨在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围绕工业软件和智能硬件领域进行布局 [1] - 投资范围包括CAD、CAM、CNC、CAE等工业软件及工业传感器、机器视觉、控制器等核心硬件 [1] - 采用与专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模式,借助外部专业能力进行标的筛选和投资决策 [1] 机器人业务发展 - 完成对一家电机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产品包括无刷电机和丝杆电机,可应用于机器人领域 [1] - 被收购电机公司与维宏股份的驱动器产品形成互补 [1] - 已实现向机器人客户的正式批量出货,但受保密协议约束未透露具体客户名称 [2] 业绩目标 - 公司目标为努力完成2025年设定的股权激励业绩目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