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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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4-03-28 21:17
董事会候选人提名 -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1] - 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资格,提名程序合法[2] -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资格,提名程序合法[3][4] 审核日期 - 审核意见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6]
维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21: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珊珊主持。本次会议逐 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
维宏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8 21:14
财报披露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1]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4月11日15:00至17:00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1] -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1] - 出席人员有董事长汤同奎等[1] 问题征集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1日12:00前访问指定网址或扫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2] - 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2]
维宏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21:1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同比增长14%[5]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53.32万元,同比下降22%[5] - 扣非净利润3939.29万元,同比下降16%[5] 利润分配 - 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含税),总计派8727552元(含税)[6] 资金投资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4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7] 薪酬调整 - 拟以高管团队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调整2024年度薪酬,最高调幅不超50%[7] - 拟以全体董事2023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调整2024年度薪酬,最高调幅不超50%[8] 审计机构 -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9]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六个制度[9]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人员提名选举 - 提名汤同奎等6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2024 - 2027年,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 提名徐立云等3人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2024 - 2027年,尚需提交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13] 股东大会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18日14:5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5]
维宏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28 21: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3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维宏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 ...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宗亥)
2024-03-28 21: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胡宗亥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
维宏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21:14
一、2023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届次 | 召开时间 | | | | | | 议案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第四届监事会 | 2023 年 月 | 3 | 30 | 日 | 1. 案》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 | | | | | | 2. | 《关于公司<2022 |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 | | | 3.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 | 4.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 | | 5. | 《关于公司<2022 |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第八次会议 | | | | | | 的议案》 | | | | | | | | | 6.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
维宏股份: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3-28 21:14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16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专字[2024]200Z0163 号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宏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00Z022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维宏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 附的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维宏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 ...
维宏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8 21:1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涉及董事等持股买卖收益、控股股东义务等条款[2] - 董事等5%以上持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 - 股东大会通知新增网络表决时间及程序[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董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4] - 董事会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预案需董事和独董表决通过[4] - 独董对现金分红方案有异议可发表意见[4] 监督机制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4] - 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相关事项,有外部监事需其表决并发表意见[5]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等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正[5] 后续安排 - 修订事项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5]
维宏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立云)
2024-03-28 21: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徐立云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通过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