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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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并有 1 名独立董事 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或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具 ...
海波重科: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月) 目 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由武汉市海波钢结构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78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若公司被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 司将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 月) 第2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中文: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 ...
海波重科: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0 20:5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立董事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 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 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 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海波重科(30051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exists^{2}-\exists L\exists\exists J$$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 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 ...
海波重科(3005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露、 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 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
海波重科(300517)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exists^{2}\exists i\exists j\exists i$$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 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 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海波重型工程科 ...
海波重科(3005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0 20:02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年度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年报信息") 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以及与年报 ...
海波重科(300517)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 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外部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 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第五条 辞职程序 (三)外部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
海波重科(30051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1 第二章 ...
海波重科(300517)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0 20:02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六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5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1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