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3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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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300517) -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3-27 19:2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〇二四年度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 重科)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海波重科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48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我们认为,海波重科于 2024 年 ...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3-27 19:21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四年度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96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10046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
海波重科(300517) - 公司章程(2025年3月)
2025-03-27 19:1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三月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二五年三月)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
海波重科(30051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
2025-03-27 19:1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三月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提案、决 议均应当遵守本规则。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五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行为, 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 ...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敏康)
2025-03-27 19:19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4次董事会、0次股东大会,独董出席4次董事会[3] - 独董主持参与2次审计、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未开会[5][6] 履职情况 - 独董对多项议案表示同意,对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3][7] - 2024年独董多次现场考察公司[9] 合规情况 - 公司2024年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独董任职符合独立性要求[2]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楷唐 离任)
2025-03-27 19:19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楷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作为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 波重科")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周楷唐,1990年4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1年、201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分别获得管理学学士、硕士学位。2017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会计系特聘副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财务与会计、审 计,从事会计与审计科研与教学工作。于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跃平 离任)
2025-03-27 19:19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3] - 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任职[2] 独董履职 - 2024年独董参与3次审计、1次薪酬考核、1次提名委员会工作[4] - 2024年8月27日独董同意《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
海波重科(300517)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3-27 19:16
内部控制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以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确定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48][52] - 报告期内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56][57] - 报告期内无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5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设五名董事,含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两名[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含两名职工监事[9] -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形成完善法人治理框架[9] 制度建设 - 制定多项信息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信息与沟通内控管理[16] -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和绩效考核系统[12][13] - 制定财务制度并设立完善会计机构[22]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报告期未使用募集资金[43][44] -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审批程序[45][46][47] 运营管理 - 建立与经营及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10] - 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下设审计监察部负责相关审核工作[11] - 通过内部信息化办公等系统提高运营效率及风险管控水平[17] - 建立控制程序,包括授权审批、责任分工等控制[18] - 区分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处理事务和交易[19] - 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进行责任分工控制[20] - 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制度进行财产保护控制[23] - 编制销售、资金等预算指标进行预算控制[25] - 建立运营分析制度对公司信息进行汇总分析[26] - 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对员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28] - 建立工程施工控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效率等[35] - 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实行部门归口管理,建立相关制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36] - 建立统一财务核算体系,规范会计核算,明确岗位责任和授权审批制度[39] - 制定费用报销标准和账务处理流程,实行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财产安全[40]
海波重科(30051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3-27 19:16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吕敏康、邓文娟独立性[1] - 两人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要求[1]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2]
海波重科(300517) -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3-27 19:16
业绩总结 - 立信对海波重科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数据相关 - 2024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计余额3907.99万元[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11710.18万元[7]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累计15618.17万元[7] 其他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汇总表于2025年3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