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材料(3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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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24-11-06 19:03
会议与报告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1]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 审计与激励 -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3] 股份与章程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29.3375万股于2024年9月5日上市[5] - 回购注销2.00万股,股份总数减至200,395,122股[5] - 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6] 制度制定 - 审议通过制定《舆情管理制度》[6]
广信材料(300537) - 广信材料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09
2024-10-31 19:25
公司及行业发展情况 - 公司从传统 PCB 光刻胶领域切入光伏新材料领域,致力于为客户开发降本增效的光伏新技术新材料解决方案[1][2][4] - 公司光伏 BC 电池绝缘胶等光伏胶产品随着下游光伏 BC 电池产能和销量的快速增长而实现高速增长,2024 年度前三季度光伏胶实现销售额约小五千万,稳居行业遥遥领先的主要供应商[1][2] - 公司看好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其中新材料的应用机会,着眼布局于光伏新技术新材料领域,为客户开发新技术降本增效的材料解决方案[3][4] 公司整体战略及新产品开拓 -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涂料和光刻胶两大板块,在光刻胶及配套材料板块以传统 PCB 光刻胶为基本盘,战略重心在开拓光伏胶新应用场景[4][5] - 在涂料领域,公司除了顺应消费电子涂料转向开拓汽车内外饰涂料的整体趋势外,更注重布局工业重防腐涂料、功能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等穿越周期的应用领域[5][6][7] - 公司在工业涂料领域定位为为工业领域的工业资产提供重防腐系统运维解决方案,开发了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无溶剂涂料和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水性涂料等新产品[6][7] 公司业绩表现 - 公司 PCB 光刻胶板块业务开展平稳,毛利率水平提升明显,并将在龙南基地投产支撑更进一步的稳健增长[4] - 公司在光伏胶领域实现了快速增长,2024 年度前三季度光伏胶实现销售额约小五千万,稳居行业遥遥领先的主要供应商[1][2] - 公司在涂料领域的功能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已经率先实现了快速放量,2024 年前三季度已经实现了近六千万左右的收入[5]
广信材料(300537) - 广信材料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4-008
2024-10-29 20:28
公司业绩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6亿元,归母净利润3599.81万元,同比增长2.21%,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3647.02万元,同比实现大幅增长136.36% [1] - 业绩情况取得显著提升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在稳扎传统PCB光刻胶、消费电子涂料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加大力度积极开拓光伏BC电池绝缘胶、汽车内外饰涂料、工业重防腐涂料、功能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等新产品应用领域市场,加强研发进行产品迭代升级,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整体盈利水平,保证收入规模整体稳定增长;同时公司通过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整合资源提高效能等多项举措降本增效,依托龙南基地集中产能优化资源使用效率,不断强化公司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1] 光伏业务发展 - 公司光伏BC电池用的光伏绝缘胶已经在下游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企业实现销售并快速增长,2024年度前三季度光伏胶实现销售额约小五千万并稳居行业遥遥领先的主要供应商 [3] - 随着下游光伏BC电池产能扩张、产销量增长,将直接带动公司光伏BC电池绝缘胶等光伏胶产品的加速增长,推动公司在光伏材料领域的拓展和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带来新的增长曲线,提高公司在光伏材料领域的营业收入和市场知名度 [3] - 公司在光伏领域始终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场景的新材料开发机会,并通过光伏BC电池绝缘胶等光伏胶打开从传统电子光刻胶迈入光伏领域的新局面,同时在研BC电池与TOPCon、HJT等路线融合衍生的TBC、HBC等xBC电池场景用的光伏抗蚀刻胶、光伏抗电镀胶等多品类光伏胶品解决方案 [5][6] 传统业务发展 - PCB光刻胶板块仍是公司发展的基石,近年来业务开展平稳,毛利率水平提升明显,并将在龙南基地投产支撑更进一步的稳健增长 [6] - 公司在PCB光刻胶的优势基础上开拓显示半导体光刻胶并拓展光伏新技术领域光伏胶解决方案,拓宽光固化领域电子材料的应用领域 [6] - 在涂料领域,公司除了顺应消费电子涂料转向开拓汽车内外饰涂料的整体趋势外,更注重布局工业重防腐涂料、功能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等穿越周期的应用领域,2023年开始,公司功能膜材及金属包装涂料已经率先实现了快速放量 [7] 工业涂料业务 - 公司在战略上有意加强更广阔的工业领域市场开拓,提高工业领域市场的占比 [8] - 公司开发了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无溶剂涂料、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水性涂料等一系列石墨烯复合防腐涂料,具有导电性、热稳定性、力学性能、抗菌性能等优势,可广泛应用于港口港务、船舶、海上风电、化工等工业领域 [8][9] - 石墨烯改性重防腐水性涂料可完全取代现有的普通油漆、锌粉防腐漆和传统环氧树脂漆、聚氨酯类漆等,产品性能稳定,无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存储、运输、使用极为便捷、安全,施工简易 [9]
广信材料: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0-28 17:31
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 年【工商登记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4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 ...
广信材料(300537)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8 16:3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收入与利润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5,710,065.92元,同比减少16.85%;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386,211,477.69元,同比减少2.11%[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6,818.65元,同比减少46.8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5,998,141.32元,同比增加2.21%[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916,254.60元,同比减少34.54%;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6,470,163.76元,同比增加136.36%[2] - 营业总收入本期为386,211,477.69元,上期为394,554,563.22元[17] - 营业总成本本期为341,099,839.00元,上期为373,226,457.54元[17] - 营业利润本期为46,452,639.16元,上期为31,068,515.66元[18] - 利润总额本期为42,773,316.54元,上期为40,937,503.29元[18] - 净利润本期为36,730,743.45元,上期为36,322,098.78元[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为35,998,141.32元,上期为35,219,622.30元[18] - 少数股东损益本期为732,602.13元,上期为1,102,476.48元[18] - 综合收益总额本期为36,730,743.45元,上期为36,322,098.78元[1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现金流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285,803.02元,同比减少317.12%[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162,126,238.64元,上期为495,649,246.09元[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1841204166亿美元,去年同期为5.0914317209亿美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628.580302万美元,去年同期为 - 1349.3926万美元[2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295639824亿美元,去年同期为7954.255673万美元[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42.918601万美元,去年同期为 - 8811.706496万美元[2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333407191亿美元,去年同期为8398万美元[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7391.30888万美元,去年同期为 - 172.486818万美元[21]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 - 7.901983万美元,去年同期为13.716881万美元[2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4370709766亿美元,去年同期为 - 1.0319869033亿美元[21]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97728513亿美元,去年同期为1.3355710862亿美元[2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606.575364万美元,去年同期为3035.841829万美元[2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资产与权益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70,115,193.1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17,964,568.07元,较上年度末增加5.42%[2] - 货币资金期末数79,356,976.44元,较期初减少59.02%,主要系偿还银行贷款所致[6]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16,795,408.90元,较期初增加182.96%,主要系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票据重分类增加所致[7] - 固定资产期末数271,147,065.24元,较期初增加56.55%,主要系子公司江西广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7] - 在建工程期末数147,033,138.41元,较期初减少31.93%,主要系子公司江西广臻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减少所致[7] - 公司流动资产合计为583,989,069.56元,较之前的701,291,959.30元有所减少[14][15] - 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86,126,123.57元,较之前的563,149,053.96元有所增加[15] - 公司资产总计为1,170,115,193.13元,较之前的1,264,441,013.26元有所减少[15][16]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333,938,032.03元,较之前的470,295,083.96元有所减少[15] - 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1,685,914.12元,较之前的12,566,017.02元有所减少[16] - 公司负债合计为345,623,946.15元,较之前的482,861,100.98元有所减少[16]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24,491,246.98元,较之前的781,579,912.28元有所增加[16] - 公司货币资金为79,356,976.44元,较之前的193,657,864.95元大幅减少[14] - 公司应收账款为242,849,458.31元,与之前的243,765,788.22元基本持平[14] 股本与股东情况 - 2024年8月5日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375万股限制性股票,9月5日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总股本由200,121,747股增加至200,415,122股[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1,979,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8] - 前10名股东中,李有明持股73,354,862股,持股比例36.60%;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753,248股,持股比例0.87%;王茂松持股900,000股,持股比例0.45%[8]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李有明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8,338,716股;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53,248股;王茂松持有900,000股[9] - 李有明期末限售股数为55,016,146股,毛金桥期末限售股数为80,000股,朱民期末限售股数为0股[10] - 股权激励限售股合计(已除去以上董事所持股权激励股份)期初为833,500股,本期增加293,375股,期末为1,126,875股[1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东合计期初为5,920,663股,本期解除限售5,920,663股,期末为0股[11] - 2024年8月5日,公司向9位激励人员以7.79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9.3375万股[12] 其他业务动态 - 2024年9月4日,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收到三个不动产单元的不动产权证书[12] - 2024年9月14日,公司龙南基地案例被纳入《低碳品牌100佳》案例中[12] - 公司设立控股孙公司汉璞石墨烯(江西)有限公司[12] - 公司与赵振亮共同设立汉璞石墨烯,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60%[13] 每股收益情况 - 基本每股收益本期为0.1799,上期为0.1825[19]
广信材料: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8 16:39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1月20日14:3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3日[2]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 - 11:30、13:30 - 16:00[7] 股东大会地点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富怡路300号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3] - 现场登记地点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20日9:15 - 15:00[1][2]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537”,投票简称为“广信投票”[14]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5]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1月20日9:15 - 15:00[16] 提案相关 - 提案1.00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00、3.00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股东大会提案包括总议案及《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等非累积投票提案[1] 其他 - 会议通知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发布[12] -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2] - 存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23]
广信材料: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10-28 16:39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79元/股[2] 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32人,授予117.35万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9人,授予29.3375万股[2] - 4名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人数由38人调为34人,总量由150.00万股调为147.75万股[16] - 2人放弃认购,实际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117.35万股,预留数量由29.55万股调为29.3375万股[17] 解除限售条件及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0%、30%、40%[5] - 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预留部分比例同首次授予;之后授予为50%、50%[5][7] - 首次及2023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预留部分,2023 - 2025年对应营收和净利润要求[6] 会议及时间节点 - 2023年8 - 11月完成激励计划相关审议、公示、授予登记[8][9][10][11] - 2024年8 - 10月完成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审议[11][12] 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31人,数量34.6050万股,占总股本0.17%[1][17] - 刘斌等4人及27名核心人员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18] 条件成就认定 - 董事会、监事会、法律意见书认为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0][21][22]
广信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16:39
会议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3] - 审议通过制定《舆情管理制度》[8]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4] - 因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0,000股限制性股票[5] - 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29.337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6] 股本变动 - 总股本由200,121,747股增至200,415,122股[6]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至200,395,122股[7] 其他安排 - 拟定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9]
广信材料: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0-28 16:39
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 回购注销。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六)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七)2024 ...
广信材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8 16:39
2024 年 10 月 致: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信材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广信感光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除 限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