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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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4-04-24 21:37
其他新策略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议案[2] - 公司加设低空经济发展部[2]
新晨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21:3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独立董事雷波涛、何明、陈波独立性[1] - 独立董事未任他职,与公司及股东无利害关系[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法规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
新晨科技: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24 21:3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5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855.9899万元,股份总数为29855.9899万股,每股面值1元[10][1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北京迅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104.00万股,持股比例30.00%[16] - 公司设立时,李福华持股656.88万股,持股比例17.85%[16] - 公司设立时,蒋琳华、康路、徐连平各持股553.84万股,持股比例15.05%[16] - 公司设立时,张燕生持股257.60万股,持股比例7.00%[16]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24]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监事会诉讼[2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等[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得少于三人[96] - 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108]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28][13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31][13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3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7]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38] 其他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64]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晓林)(离任)
2024-04-24 21:37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任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28日[2] - 独立董事于2023年6月28日离任[10] 会议出席情况 - 应参加董事会6次,通讯参加6次,出席股东大会4次[4] - 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应出席3次,实际出席3次[6][8] 提名情况 - 2023年3月27日,提名雷波涛为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9] - 2023年6月12日,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7人,含3名独董候选人[9]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波涛)
2024-04-24 21:37
2023年事项 -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8次,现场出席8次[4] - 各委员会均按要求出席会议[6]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1] - 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7人,含3名独董候选人[12] - 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及方案制定[12] - 完成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价格事宜[13] -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15] - 与公司密切沟通合作[15] - 加强学习维护投资者权益[15]
新晨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21:3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4]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召开[12]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会议通知[15] - 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会议通知[1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9]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9] - 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18] 列席与保密 - 非委员董事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召集其他人员列席但无表决权[21] - 出席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时应回避[21] 决议与审议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若出席无关联关系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委员职责 - 委员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1] - 委员可质询董事和高管,根据情况评估业绩指标和薪酬方案[24]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改[24]
新晨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波)
2024-04-24 21:37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5次,现场出席5次,其他出席方式次数为0次,出席股东大会3次[4]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出席1次,实际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应出席0次,实际出席0次[9] 公司决策 - 2023年7月4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议案,9月完成工作[11] - 2023年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利于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11]
新晨科技: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2024-04-24 21: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及坏账转销合计140,624,680.92元[3] -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5,588,318.34元[4]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344,637.36元[4] - 本次计提及转销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48,932,955.70元[12] 数据详情 - 应收账款等不同账龄计提比例明确[8][9] - 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方法[8][9] 决策情况 - 2024年4月24日相关会议通过计提及转销议案[11] - 本次计提及转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计提及转销[14][15]
新晨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7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2] - 2023年度经董事会召集组织的股东大会共召开7次[8] 议案审议情况 - 多次审议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交易等议案[2][3][4][5][8][9][10] - 审议补选独立董事、审计等委员会委员等议案[3]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各季度报告等议案[3][4][5][6] - 审议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议案[5] - 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6][10][11] 组织架构变动 - 2023年6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7人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12] - 董事会换届后进行高管层聘任[12]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多项管理制度,包括募集资金、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等[9]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将发挥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 - 2024年公司将继续促进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2024年公司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树立良好形象[20] 其他事项 - 2023年5月18日公司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19] - 2023年10月13日、10月26日、12月7日、12月13日公司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19]
新晨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21:3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2] - 2023年监事会列席11次董事会、出席7次股东大会[5] 会议审议 - 2023年4月25日审议2022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2] - 2023年4月27日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3] - 2023年6月12日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3] - 2023年6月29日审议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议案[3] 监事会意见 - 认为公司决策、内控、信披、财务等方面良好[5][6][7] - 认为公司符合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8] 人员变动 - 2023年6月选举方喆等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7]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继续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营[9] - 2024年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等会议发挥监督作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