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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2 19:51
会议安排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6月12日15:30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审议结果 - 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议案[3] - 同意为4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3] -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6-12 19:5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2] - 符合条件激励对象48名,可解除限售股票58.03万股,占总股本0.62%[2]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14.85元/股[2]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5] - 限售期为自获授登记日起24个月[6] - 首次及预留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每期比例1/3[6]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长江山获授7万股,占授予总量4.19%,占总股本0.10%[4] - 财务总监林海等5人各获授6.5万股,各占授予总量3.89%,各占总股本0.09%[4] - 其他核心骨干43人获授101万股,占授予总量60.48%,占总股本1.44%[4] - 预留33万股,占授予总量19.76%,占总股本0.47%[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2 - 2024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以2020年为基数不低于45%[9] - 2022 - 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2%、3%、4%[9] 会议审议进程 - 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多项股权激励议案[13] - 2022年4月25日收到国资委同意批复[14] - 2022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 - 2022年5月16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15] - 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5] - 2024年6月12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议案[16] 业绩达成情况 - 以2020年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18] - 2020 - 2022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101.83%,高于同行业10.77%[18][19] - 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34%,高于同行业2.87%[19]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715861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转增3股[23]
理工光科: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09 18:34
利润分派 - 2023年度以71,586,1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共分配14,317,224.60元[2] - 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2] - 分红前总股本71,586,123股,分红后增至93,061,959股[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7日[5] 股份变动 - 股权激励限售股变动后股数2,145,000股,占比2.3049%[8] - 无限售流通股变动后股数90,916,959股,占比97.6951%[8] - 股份总数变动后93,061,959股,占比100.0000%[8] 收益与红利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2713元[11] - QFII等每10股派1.800000元[3] - 不同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标准不同[4] - 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4年5月17日划入资金账户[7]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7:41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中长期战略研究提建议[2] - 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战略委员会职责 - 研究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6] 战略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开一次,半数以上成员或主任可提议临时会议[10]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电话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召开,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查[1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14]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6]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7: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9] - 快捷通知2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提名流程与记录保存 - 提名董事和高管需七个步骤[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旧细则废止[13] - 修改由提名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13]
理工光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7:41
募资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4,267,583股,募资420,893,698.50元,净额413,154,182.01元[1] 项目资金使用 - 光栅阵列传感技术产业化项目拟投25,927.58万元,已用8,199.14万元[3] - 智慧消防物联平台项目拟投13,612.79万元,已用1,404.46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1,775.05万元,已用1,778.64万元[3] 资金补充 - 2023年4月用2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2024年4月归还[5] - 拟用不超20,000万元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6] 费用节约 - 按3.45%利率及12个月测算,预计节约财务费用690.00万元[6] 审批情况 - 2024年4月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补流议案[9] - 保荐机构认为补流事项合规,无异议[10]
理工光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7:41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邮件发出[2] - 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2:30召开,11位董事均出席[2] - 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10]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3]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4] - 审议通过多项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议案[4][5][7][8]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7:4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14] 履职与审核 - 公司披露年报时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5]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 审核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细则相关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1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细则废止[17] - 细则修改由审计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通过[17]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与国家日后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18]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8] 时间信息 - 文档时间为2024年4月[19]
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7:41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15:30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5票同意[3]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5票同意[3]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4 17:41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电话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考核与方案 - 先由人员提交述职报告,工作组提供资料,再开会考核[12] - 以考核结果和经营业绩制定薪酬及奖励方案,报董事会审议[13] 细则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查[15]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由委员会提,董事会审[17]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