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科信技术(300565)
icon
搜索文档
科信技术: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2:1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投资决策的规范 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公司资金运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而将货币资金、实物 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 下简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适用本制度。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 ...
科信技术: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22:1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利润表、2023 年度现金流量表、2023 年度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及相关报表附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被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合并报表口径,单位为人民币元) | 项 目 | 年度 2023 | 年度 2022 | 增减变动 | | --- | --- | --- | --- | | | | | 幅度 | | 营业收入 | 512,299,910.07 | 834,085,426.38 | -38.58% | | 利润总额 | -261,812,546.73 | -35,401,524.87 | -639.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3,656,162.74 | -13,322,934.74 | -1,578.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12,592.73 | -24,13 ...
科信技术: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2 22:19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取得资格证书[11] - 自受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12] -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2]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21]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备案,深交所五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21]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交接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23] - 被解聘的离任前应完成档案等移交[24]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24] - 空缺超过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24] 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工作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25] - 负责股东大会筹备、核对出席股东资格、置备会议资料等工作[25][26]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送达会议通知及资料、列席并记录会议等工作[27] 信息披露与责任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及时、公平原则,符合四方面要求[28]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承担相应责任[32] - 个人行为失误致公司和股东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2] - 执行职务违法造成后果,应消除影响、挽回损失或赔偿[32] 制度说明 - “以上”“超过”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1]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依新规定[3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31][33]
科信技术: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2:1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且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9]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时间[19]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0][21]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形需审计[23]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22]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扣非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扣除无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应披露临时报告[3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临时报告[3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应披露临时报告[34] 报告审核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5] -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5]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30][31][3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34]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年报披露[30]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41]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部门协作,由董事长签发并披露[48][50] - 临时报告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组织编制和披露[50] - 公司公告信息由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披露[49][50][52] 信息管理 - 符合条件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需登记归档[52][53] - 已暂缓披露信息泄露或传闻时应及时核实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公告[56] 人员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6]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55][57]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57] - 监事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5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59]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60]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5] - 公司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邮编518116,联系电话0755 - 29893456 - 81300,传真号码0755 - 29895093,电子邮箱ir@szkexin.com.cn[74]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7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6]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违规造成损失需赔偿[61] - 非正式公告信息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批[94] - 重大事件筹划信息不可控时应公告进展情况[100]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1]
科信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2: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不 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公司拟投资 ...
科信技术: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22: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51,229.99万元,上年度83,408.54万元[13]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762.66万元,占比1.49%;上年度974.64万元,占比1.17%[13]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50,467.33万元,上年度82,433.91万元[14]
科信技术: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04-22 22:1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附件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156 号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信技术公司")管理层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科信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深圳市科 信通 信 技术股份 有限 公 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 估报告 1-11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对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发表自我评估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156 号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 ...
科信技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2 22:1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的范围 3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 9 | | 第四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 10 | | 第五章 | 附 则 11 |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 司的关联人也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本制度,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与公司相关的 重大事件时,及时告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
科信技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22:19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鉴证,公司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
科信技术: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2 22:19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 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5:00-17:00。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独立董事张正武先 生、财务总监陆芳女士、董事会秘书李茵女士。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 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 投资者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