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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智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内部控制结构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公司重要业务流程 的设计和运行。公司一贯重视这方面氛围的营造和保持,建立了《岗位说明书》、 《员工培训规范》、"新员工培训"等内部规范,并通过高层管理人员的身体力 行将这些规范多渠道、全方位地得到有效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非常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和培 ...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4-04-19 21:11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 发行前设立) | | --- | ---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 | | | 用)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 | |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 | |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 | | |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 | | | 题等(如适用) |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 √ |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 | |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 | |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 | | 10 ...
激智科技:《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4 年 4 月 18 日,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 --- | | 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 | | 第八十五条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 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 第八十五条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 | | | | 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 | | |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 | | | | 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 | | | | 董事会独立董事外的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董 | | | 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 | 事的候选人;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 | | | | 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 | | 1 | 董事会独立董事外的董事候 ...
激智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9 21:11
| | 问题:2024 年 1 月公司存在未 | | --- | --- | | | 履行相关程序即使用部分闲置 | | |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 | | | 情形,在执行程序上存在一定 | | | 瑕疵,但上述业务系安全性 | | | 高、流动好的保本型理财管理 | | | 方式,且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 | | | 失,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不存 | | |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 | | 用用途的情形。 | | | 整改情况:2024 年 1 月 26 日公 | | | 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对前 | | | 述情形进行事后追认并同意公 | | | 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 | | |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 | | 保本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 | | | 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激智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21: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 月8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 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 ...
激智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一家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 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
激智科技: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业绩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19 21:11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 1-2 | | | 完成情况的说明 | | 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356 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激智科技")编制的《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激智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 有限公司 2023 ...
激智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19 21:11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
激智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9 21:1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以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制定本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 ...
激智科技: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19 21:11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3 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48,276,805.14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2023 年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 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 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 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 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