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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0 17: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944,264.60元 [1][2] - 分配方案以董事会召开日(2025年4月21日)的总股本263,741,550股为基准,剔除回购股份4,020,227股后,实际参与分红的股本为259,721,323股 [2][3]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总股本在预案披露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变动,将按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原则调整总额 [1][2] 权益分派计算方式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为1.969513元(含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为0.1969513元 [2][5] -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9513元/股 [2][5] - 不同股东类型适用差异化税率,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派1.800000元 [3] 实施时间与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020,227股不参与分配 [3][4] - 现金红利将于除权除息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4] 其他相关事项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 - 咨询方式包括宁波高新区董事会办公室地址及联系人李梦云,电话0574-87908260 [5]
激智科技(300566)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10 16:45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以259,721,3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合计派现51,944,264.60元[3][5][6][7][12] - 按总股本263,741,550股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1.969513元[4][12] 权益分派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8日[7] - 分派对象为截止6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全体股东,4,020,227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8][9] - A股股东现金红利6月18日划入资金账户[10] - 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7日[11] 其他 - 通过深股通等部分投资者每10股派1.8元[7] - 持股1个月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1 - 12个月补缴0.2元,超1年不需补缴[7]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13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激智科技(300566) - 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06-06 20:18
战略制定 - 董事会统筹编制,各部门形成草案,经审议报股东会批准[6][7][11] 战略实施 - 董事和高管传递规划,培育文化,制定目标、计划和预算[9][13][14] - 建立动态监控与报告制度及机制[16] 战略评估与调整 - 分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各有侧重[12][18][19][20] - 满足条件可调整,流程参照制定流程[21][13] 信息披露 - 披露发展目标、规划、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15][24]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06 20:18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责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8]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9]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9] 会议规则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通过[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
激智科技(300566) -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6-06 20:18
公司基本信息 - 2016年10月26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1990万股,11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374.155万元[10] - 2013年7月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1] - 股份总数为26374.155万股,均为普通股[22] - 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9] 股权结构 - 发起人张彦认购15501330股,持股26.4980%;俞根伟、叶伍元各认购7064168股,持股12.0755%[2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3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6] - 多种交易、担保、财务资助、关联交易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51][5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111] - 多种交易、担保、关联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4][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2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66] - 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7]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7]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但应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或股份[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9]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06 20:18
股份交易限制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管不得从事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4]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10]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股份转让比例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7][18]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6 20:1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10]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11][1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担保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股东请求与召集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相关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6]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未按时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16]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9]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22] 会议相关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通知中提案不应取消[22] - 股东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9]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9]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0]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40] 董事提名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4]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44]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45] 方案实施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2] 决议撤销与不成立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3] - 未召开股东会会议、未表决决议事项等情形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55] 资料保管与上报 - 会议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7] - 董事会秘书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会议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57] 规则修改与披露 - 国家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59] - 规则修改事项属法定披露信息的按规定披露[60] 信息披露 - 公司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由董事秘书负责[62] - 公告或通知可摘要性披露,全文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公布[62]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62]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63] - 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批准[6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64]
激智科技(300566)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06 20:18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 公司设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控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 审计事项范围 - 审计部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7]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时审计[17][18][19][20]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0]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3]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7]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06 20:18
年报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并披露年报[3]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5]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7]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8] 审计安排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5] -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6] 独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就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8]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8] 会议延期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0][11]
激智科技(3005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06 20:18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子公司管理规定 -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超净资产5%需公司批准[5] - 每年至少开一次股东会、两次董事会,纪要会后十个工作日交公司备案[5] - 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子公司报表提交 - 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报表[11] - 半年度、年度结束二十个工作日提交半年度、年度经营工作总结[15] 子公司人员管理 - 公司向子公司提名人员由经理办公会确定,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18][19] - 实行亲属回避制度,经理办公会同意除外[19]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