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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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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06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2] - 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审议安排 - 19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7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4] 信息披露 - 修订后制度内容于2025年6月6日披露[4]
激智科技(3005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6-06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罗国芳、马骥、严群[1] - 罗国芳和严群已取得资格证书,马骥承诺参加培训取证[1] 候选人情况 - 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不得任职情形及不良记录[2] - 候选人未曾受证监会等处罚和交易所纪律处分[2] 审查进展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并提交议案审议[2] - 审查意见发布于2025年6月6日[3]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6 20:1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 - 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换届议案[3] -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起三年[5] 股东持股 - 张彦合计持股57,772,676股,占比21.91%[7] - 唐海江直接持股90,000股,通过宁波激扬间接持股[9] - 姜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000股[10] 人员情况 - 黄晁等5人截至公告日未持股,且符合任职条件[12][13][15][16][17]
激智科技(300566) -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2025-06-06 20:16
公司治理与决策 - 2025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1]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任职、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4] 收购股份处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转让时间和比例规定[3][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5] - 审计委员监事会等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特定情况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有相关时间和持股比例要求[13] 提案与选举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可提名不同类型候选人[18] - 股东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有选票计算和规定[18][19] 会议与表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22][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7] 人员任职与离职 - 因犯罪等情况执行期满未逾一定时间不能担任董事[19] - 董事辞职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7][2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在规定时间公告,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规定时间组成清算组[29]
激智科技(300566) -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6-06 20:16
公司治理 - 公司开展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1] - 胡金福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第五届董事会由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组成[1] -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选举事项之日起三年[1] 人员信息 - 胡金福先生于2017年12月加入激智科技[4] - 截至公告日胡金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4] - 胡金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4] - 胡金福先生未受过相关处罚和纪律处分,符合任职条件[4] 会议安排 -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1]
激智科技(300566) - 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
2025-06-06 20:16
股东分红规划 - 公司制定2023 - 2025年度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 - 未来三年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8] 利润分配政策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5]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有不同要求[5]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8]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 -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12]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严群)
2025-06-06 20:16
董事会提名 - 宁波激智科技提名严群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等不超规定比例[8][9] - 被提名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批评[12] - 被提名人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若被提名人不符要求,提名人及时报告督促辞职[14]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严群)
2025-06-06 20:16
独立董事提名 - 严群被提名为宁波激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等情况符合规定[7][8] - 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相关不良情形[9][11] - 担任独董公司数量及任期符合要求[11][13] 候选人承诺 - 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3] - 任职遵守规定,确保有精力履职[13] - 不符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13]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骥)
2025-06-06 20:16
人员提名 - 马骥被提名为宁波激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情况 - 马骥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培训获取[4] 任职条件 - 马骥及直系亲属等不在公司及相关企业任职[8][9] - 马骥及直系亲属非特定比例股东[8][9] - 马骥无相关禁止情形,担任公司独董未超六年[10][14]
激智科技(30056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国芳)
2025-06-06 20:16
人员提名 - 罗国芳被提名为宁波激智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和股东任职情况[7][8] - 近十二个月无不适任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9][11]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任职未超六年[12][13] 履职承诺 - 若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将持续履职[14] 声明日期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5年6月6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