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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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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 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兴齐眼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和突出主 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其 设立形式包括: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 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下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公司 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和公司委派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依法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 第二章 重大事项管理 第四条 对于控股子公司的股权变更、改组改制、收购兼并、投融资、抵押 及其他形式担保、资产处置、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借款、对外投资、重大产品或 营销方案、收益分配等重大 ...
兴齐眼药(300573) -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3
第一条 为了增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 好年度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以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作为法定的信息披露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 披露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维 护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建立 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四条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 务规则,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年度报告。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履行必 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提供年度报告编制所需材料,并关注个人签字责任 和 ...
兴齐眼药(30057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7 19:5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证券事务部 门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
兴齐眼药(3005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19:53
总经理任期与审批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 - 交易涉及资产等多项指标低于一定比例或金额由总经理审批[15][17] 会议相关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提前3天通知[30][33] - 临时会议提前1天通知,需二分之一以上人员出席[26][38] 报告与监督 - 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长报告公司情况并接受监督[37][38]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三种情形须修改[40][43]
兴齐眼药(3005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53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以供有关各方遵守。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 ...
兴齐眼药(300573)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7 19: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 保应执行本办法。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 ...
兴齐眼药(30057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7 19:5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7]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8]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审计意见非标准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等指标达一定比例应披露[19] 资助与担保披露 - 对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可免于披露[20]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应披露担保进展[20] 药品相关披露 - 重要药品许可批件、适用范围等变化应披露[26] - 占比30%以上产品销售均价下跌超30%应披露[26] - 药品中标集采应披露销售额及占比等信息[27] - 药品未中标集采应及时披露并说明影响[28] 信息管理与披露流程 - 相关人员向董秘和办公室报告未公开信息[29] - 董秘审核并依法披露未公开信息[30]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31] 人员职责 - 董事、高管配合信息披露,报告重大信息[33] - 董事、高管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4] 监督与自查 - 董事会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5] 保密与审计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防信息泄露[39] - 内审部门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每年提交报告[45] 信息披露操作 - 董秘负责报送文件审核登记、公告等工作[46] - 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47] 投资者关系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49] - 保管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49] - 公司关注异常交易和媒体报道并澄清传闻[49] 特定对象管理 - 避免特定对象获取未公开信息[49] - 董秘参与董事、高管接受采访调研[5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51] 部门与下属公司职责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并报告[53]
兴齐眼药(30057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7 19:5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成员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4] 运作安排 - 每年根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召开[12] 职责权限 - 研究事项后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6]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需经其汇总等程序[9]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兴齐眼药(3005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7 19:53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情形的法人[8][9]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情形的自然人[8][9]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6] 关联交易审议决策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 - 3000万元(或占比低于5%,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 - 3000万元(或占比0.5% - 5%,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担保除外),总经理决定[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比低于0.5%,担保除外),总经理决定[14]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特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担保除外),及时披露[23]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担保、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24] 关联交易监管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26] 关联交易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普通决议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6] 重大事项披露 - 关联交易谈判出现重大事项难保密、已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披露[27][2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兴齐眼药(30057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7 19:53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要诚信、真实准确完整公平[4] - 不得用虚假等语言,要有事实依据[4] 责任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审核工作[9]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集问题等[10] - 子公司和部门负责人配合解答提供资料[10] 审核流程与生效 - 审核流程含收集、起草、审核、发布[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并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