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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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6:14
审计机构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会693名[4] 审计费用与决策 - 公司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00万元[4] 审计会议情况 - 2023年4月18日、8月25日、2024年1月5日、4月17日召开相关审计会议[6][8] 审计报告情况 - 立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审计委员会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9]
兴齐眼药: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8 16: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拟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 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独立董事共 3 人,出席本次会 议的独立董事共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
兴齐眼药: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4-18 16: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 科学决策,严格履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赋予的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 权益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2023 年, 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 2023 年度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有效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 ...
兴齐眼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8 16:14
经核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李地先生、王忠诚先生、戴晓滨先生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先 梅女士、孔晓燕女士、戴晓滨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
兴齐眼药: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2024-04-18 16:14
荣誉与资质 - 公司发布首份2023年度ESG报告[3] - 公司被认定为2022年(第29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 - 公司荣获第二十届“全国质量奖”[20] - 公司被授予“2022 - 2023医药行业成长50强企业”等荣誉称号[60] - 公司获评“辽宁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64] - 公司获“省级绿色工厂”称号[86] - 公司获前程无忧“2023人力资源管理杰出奖——杰出雇主”称号[165] 产品相关 - 世可®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进入2023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 - 迪可新®溶菌酶滴眼液获“眼科产品与技术进步荣誉称号”[20] - 兹润®环孢素滴眼液(Ⅱ)被评为“2023年生化生物企业优秀品牌”[20] - 美欧品®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是国内首个获批的0.01%硫酸阿托品制剂,已进入9项指南共识[27] - 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及滴眼液有多项成果并进入11项共识[29] - 迪可新®溶菌酶滴眼液是国内唯一获批的溶菌酶滴眼液,已进入1项共识[34] - 迪可罗®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已进入2项共识[32][35] - 速高捷®产品已进入4项共识[36] - 迪非®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已进入4项共识[38] - 世可®复方电解质眼内冲洗液已进入3项专家共识及临床路径[42] - 卓比安®复方托吡卡胺滴眼液已进入11项专家指南等[43] - 迪善®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已进入11项专家指南等[46] - 兹润®环孢素滴眼液(Ⅱ)是国内首个且唯一0.05%环孢素,已进入15项指南共识[48] 财务与投资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581,870,425.73元[55]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达18162.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2.38%[132] - 2021 - 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172人、191人、239人[133] - 2021 - 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11785.67万元、19020.00万元、18162.85万元[133] 环保与节能 - 2023年公司环保总投入达384万元[86] - 2023年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每年可节约天然气8500立方米、水资源1750吨[91] - 2023年公司单位万元产值的能源消耗降低了6%[91] - 2023年公司投资365.3万元进行锅炉系统改造,预计每年节约22.6万立方米天然气[93] - 2023年公司采取节水措施每年可节省超5400吨水资源[94] - 2023年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容改造,将污水处置系统工作能力提升60%[94] - 年回收再利用废弃物量达80吨[98] - 全热回收冷水机组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412吨[101] - 工厂照明80%实现LED灯改造,每年节省15万度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0吨[101] 质量与培训 - 建立1600余个质量管理制度[111] - 优先建立或采用国际一流水平质量标准92项,自主制定医药包装材料企业标准51项[116] - 计划性培训126场次,覆盖8086人次;针对性培训1016场次,覆盖18328人次;供应商质量培训54次[119] - 2023年面向员工开展药品安全相关培训17次,培训人数达3000余人次[126] 用户与市场 - 截至2023年底,“兴齐100”用户达4万余人,全年累计点击量超14万[153] - 2023年公司在35场全国大型眼科会议设展台和专题会,覆盖约36.6万人次观看[153] - 2023年公司开展800多场自办学术会议,覆盖7.2万人次[154] - 2023年公司承办病例征集学术活动,总决赛线下覆盖70人,线上浏览量3.3万人次[155] 员工与福利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1995人,女性员工占比53.43%,管理层女性占比54.74%,少数民族占比12.03%[170] - 2023年公司合同签订率为100%[171] - 2023年开展员工培训总计77,852人次,共培训10,703小时[176][177] - 2023年9月“兴齐助跑计划”向8名员工子女各发放5000元助学金[196] - 儿童节当天全体员工带薪休假1天[192]
兴齐眼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8 16:14
资金募集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5,763,282股,募资599,669,492.10元,净额580,179,086.77元[2] 项目投资 - 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18,280.00万元,拟投募资12,974.64万元[3] - 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投资39,406.00万元,拟投募资28,043.27万元[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22,684.00万元,拟投募资17,000.00万元[4] 新药研发 - 新药研发项目拟投7,245.91万元,累计投入4,966.02万元,预计待支付545.15万元,节余1,734.74万元[6] - 2024年3月公司取得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7] 资金安排 - 公司拟将新药研发项目节余1,73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 决策通过 - 2024年4月17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同意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事项[10][11] - 保荐机构对项目结项及资金补充事项无异议[15]
兴齐眼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8 16:1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90号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兴齐眼药"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 ...
兴齐眼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8 16:14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4-02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章程内容 | 修订后章程内容 | | --- | --- | --- | | 1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 | 第九十六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 | | | 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 | 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 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 |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 | | 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具体方 | 件和上限 ...
兴齐眼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16: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沈阳 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齐眼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纳 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7.88%,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8.3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一)决策管理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凡 ...
兴齐眼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6:14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2024年4月7日通知,4月17日召开,应到3人实到3人[2] 议案审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3票赞成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4][5][6][11][12][13] 报告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报告真实客观合规[4][5][7] 事项决策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1] - 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补充流动资金[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