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齐眼药(3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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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先梅)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徐先梅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 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兴齐眼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提名委员 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人事部为提名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 有关资料的准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不少于三人,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徐先梅)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徐先梅女士为沈阳兴齐 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 ...
兴齐眼药: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3-12-20 18:31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3年12月20日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 - 第五届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3] - 董事候选人将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3] 股权情况 - 刘继东持股35,637,700股,占总股本28.60%[6] - 张少尧持股910,000股,占总股本0.73%[7] - 高峨持股1,488,200股,占总股本1.19%[9] - 程亚男持股266,000股,占总股本0.21%[10] - 杨强持股157,640股,占总股本0.13%[12] - 黎春华持股50,712股,占总股本0.04%[13] - 戴晓滨、徐先梅、孔晓燕未持股[15][16][18] 人员变动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忠诚和李地换届后不再任职[4] - 原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4]
兴齐眼药: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0 18:31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中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2] - 成员由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职责与流程 - 研究战略、投资等事项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监控实施过程[6][7] - 新增投资项目报批有规定流程[9][10]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15]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孔晓燕)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孔晓燕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 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 □ ...
兴齐眼药: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意见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戴晓滨、徐先梅、孔晓燕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戴晓滨、徐先梅、孔晓燕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失信等 ...
兴齐眼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戴晓滨)
2023-12-20 18:31
声明人戴晓滨作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 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 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 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五、本人 ...
兴齐眼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12-20 18:3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发挥审计在风险防范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 决议等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本工作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
兴齐眼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20 18:31
第一条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股东组 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保证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沈 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大会。 第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应 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 由。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