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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瑞科技(300600)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4 16:01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分公司、 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促进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股权,或者能 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 公司。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投资设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分支机构。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分、子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分、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 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定、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管理 ...
国瑞科技(3006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4 16:01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X |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3 | | 第六章 | 附 则 | 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提名委员会内部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 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下称"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 之一以上独立 ...
国瑞科技(3006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4 16:01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议案 | 3 | | 第四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 4 | | 第五章 |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 5 | | 第六章 |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7 | | | 第七章 | 董事会会议记录 | 11 | | 第八章 | 决议执行 | 12 | | 第九章 | 议事规则的修改 | 12 | | 第十章 | 附 则 | 13 |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
国瑞科技(300600) -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2025-08-24 15: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六条 岗位聘任管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用协议书》,予以 聘任。《岗位聘用协议书》应明确任期期限、岗位职责、权 利义务、业绩目标、薪酬待遇、退出规定、责任追究等内容。 第七条 签订《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 经营业绩目标责 任书分年度和任期,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每位经 理层成员的考核内容和指标。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 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一经签订, 一般不得随意更改。在聘用期内,因组织需要或其他原因, 岗位职责和分工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 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目的 为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管理的科学化、 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管理层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实现企 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关于推 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实 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绩效优先、优劳优酬、按绩分配 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利益相结合,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原 则;个人薪酬与市场 ...
国瑞科技(30060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4 15: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 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候选董 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 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常 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国瑞科技(3006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4 15:46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1 | 1 | | --- | --- | | P | $ | | | 4 |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 子公司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其他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相一致, ...
国瑞科技(30060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4 15: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 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 ...
国瑞科技(3006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4 15: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 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熟市国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 ...
国瑞科技(30060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4 15: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 |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 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并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 (三)违反《公司章程》、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 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并造成重大影响 的;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 ...
国瑞科技(300600)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24 15:46
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注重效益。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综合办公室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 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投资发展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 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 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签订购买、销售产品、提供 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合同等与日常经营管理有关的事项及收购或出售资产(不含原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借贷、提供 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 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 研究或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事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