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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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20: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六楼 861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主 持,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达明先生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成宏先生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
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
晨化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人 民 币 10.5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46,03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22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全部到 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A10091 号"《验资报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
晨化股份:中航证券关于晨化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20:0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晨化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对晨化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0.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4,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人民币 ...
晨化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7 20:0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1、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 独立董事对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晨化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17 20: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晨化股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二○二三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23号 晨化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
晨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7 20:0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向各位独立董事发出,2024 年 4 月 7 日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六楼 8611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梁永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设立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选举梁永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负责召 集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
晨化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20:02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十一楼 110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子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子洲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 告》,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晨化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7 20:02
二○二三年度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2 号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化股份 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321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晨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晨化股份公司 2023 年 ...
晨化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7 20:02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权中、梁永进、梁莲花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