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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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符合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8]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与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0]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投票制度与记录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3]
晨化股份(30061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4][10]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获赠现金资产)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须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三千万元且占比达百分之五以上,预计达该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三十万元,须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三百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须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达三十万或三百万及对应占比标准,预计达该标准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原则与流程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8] - 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8] - 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12]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重大关联交易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及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7] - 关联交易公告包含关联交易概述等内容[18] - 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18] - 关联交易内部执行部门为财务部,负责档案管理等工作[19] - 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关联交易全过程监督[19] - 财务部制订关联交易方案减少关联交易和公允定价[19] - 涉及购买关联人资产,财务部确定资产盈利不足补偿方案[19]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21]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15]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8] - 不得无故解聘,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一月内解聘[1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11][12] - 组织筹备会议,负责记录并签字[12] - 督促董高人员遵守规定、履行承诺[12] 规则生效与修改 - 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空缺处理 - 先由董事长代行,指定人员后代行,超三月董事长继续代行[17]
晨化股份(300610) -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购买或出售资产”累计计算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等5种情况须由董事会审议[12] - 除须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交易,其余由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决定[12] 交易评估 - 交易标的为股权,交易达标准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9] 关联交易 -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事项,依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13] 分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分公司,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1] 对外投资 - 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按权限审议决策[1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16] - 投资项目经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16] 投资限制 - 公司严格限制从事证券、委托理财和衍生产品投资,可适度用闲置资金买债券和基金[18] 投资审批 - 公司进行证券、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8]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8]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18] 投资跟踪 - 职能部门应对投资实时跟踪,出现风险向经营管理层报告并提措施[20] - 重大投资损失处理意见和结果应上报董事会[20] - 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20] 权益变动报告 - 新组建对外投资项目权益重大变动应及时报告[2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与国家法规冲突按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3]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需遵守法规,不得违规交易[3] - 9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4种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收益处理 - 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0] 信息申报 - 5种时间新任董事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4] 股份管理 - 因公司情形设限的股份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5] - 公司设更严限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5]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5]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秘书,秘书核查提示风险[15] 公告要求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告[16] - 减持股份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7]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9] 股份锁定与转让额度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2] - 离婚分配股份后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23]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3] - 账户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23] - 任职及任期届满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持股25%[23] - 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5] 离任限制 - 董事和高管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5] 违规处分 - 违反制度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25]
晨化股份(30061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担保原则与管理 -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原则,统一管理[4] - 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4] 担保审批 - 董事会审议前调查被担保方情况,可聘外部机构评估风险[7] - 不符法规或资料不充分不得担保[8][9]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11]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会审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1][12][13] 特殊担保规定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风险处理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董事会报告追偿情况[18] 信息披露 - 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在指定平台及时披露[22] - 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及时披露[22] - 董事会秘书是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21] 合同管理与风险预警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指定人员保存管理并登记[17] - 债务到期前督促被担保人还款[17] - 发现风险及时向财务部报告[17] - 财务部提出处理办法报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17]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清偿及后续工作[18]
晨化股份(3006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 - 董事会及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 股东选票计算 - 股东累积选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7] - 多轮选举时按每轮应选董事人数重算累积选票数[7] 选举规则 - 选独立董事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7] - 每轮投出选票数不超最高限额[8]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且已当选董事不足规定时进行第二轮选举[10]
晨化股份(300610)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6日获批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1500798亿元[8]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金额1元[1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普通股总数为7500万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5,007,98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8] 股权结构 - 于子洲认购2555.6878万股,持股比例34.0758%[16] - 徐长胜认购612.0137万股,持股比例8.1602%[16] - 杨思学认购463.7637万股,持股比例6.1835%[16] - 中国 - 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认购408.0522万股,持股比例5.4407%[16] - 郝思珍认购264.1617万股,持股比例3.5222%[16] - 江苏高投鑫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244.8313万股,持股比例3.2644%[16] - 杨志梅、刘福海净资产均为4.3950,各占比0.0586%;徐峰等8人净资产均为2.9377,各占比0.0392%;合计净资产7500.0000,占比100%[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28]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8]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2] 财务及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03]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05]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支出达或超5000万元[106] - 现金分红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07]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2][127] - 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确认后申请注销登记[127] - 章程修改事项经股东会通过,涉及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29]
晨化股份(3006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与执行机构[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5]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10]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11] 沟通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等[13] 说明会要求 - 按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特定情形应召开[14]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5] 其他措施 - 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9] - 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系统培训[9]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召开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可视频、语音交流[16] 信息披露与调研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15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6] - 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调研要求 - 活动前可要求调研方提供提纲,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可拒绝回答[17] - 与调研方直接沟通,除特定情形外要求对方出具证明、签署承诺书[1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1] 研究报告管理 - 调研机构发布文件前应告知公司,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报告并公告[21]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回复不替代披露义务[22]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3] 制度实施与权限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董事会[25][26][27]
晨化股份(30061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召开[16] - 定期会议应于会前五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前三日发出通知[16]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9] - 审计委员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方式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25] 履职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由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10][13]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4]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其他职责 -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12] - 公司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2] - 审计委员会对违反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提出罢免建议[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内部审计部门配合日常工作[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