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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8 20: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94,903,294元,扣除发行费用10,559,905.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4,343,388.29元 [3] - 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到账,并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募投项目"全链路沉浸式内容营销平台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28,434.34万元,累计投入8,195.32万元 [3] -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9,287.66万元(含发行费用),尚未使用金额20,303.23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 -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但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3]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7月23日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原因 - 公司对杭州枫华科技和杭州吉利远景采购的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导致资金回笼不及预期,资金周转压力增大 [4] -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证现金流稳定,公司拟延期归还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延长12个月 [4][5] 延期归还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 按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3.00%测算,延期归还10,000万元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 [5] - 延期归还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且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 [5] 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 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已审议通过延期归还事项 [6] -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损害股东利益 [6] -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6]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异议 [7]
宣亚国际(300612)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7-18 19:47
募资情况 - 公司2024年3月4日募集资金净额284,343,388.29元[1] - 截至2025年7月18日,已使用9,287.66万元,未使用20,303.23万元[4] 项目投资 - 全链路沉浸式内容营销平台项目投资进度0.03%[4] - 巨浪技术平台升级项目投资进度0.02%[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100%[4] 资金使用 - 拟延期归还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 - 延期使用预计节约财务费用300万元[7] 审批情况 - 2025年7月1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延期议案[9][10][11] - 保荐机构对延期事项无异议[12]
宣亚国际(30061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财务报告制度 -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更正已公布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处理流程 -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内审调查,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需补充更正公告,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7][9] - 证券事务部负责执行,责任承担形式多样[9][16] - 季度、中期报告可参照本制度[16]
宣亚国际(30061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内部控制制度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负责[6] - 内部控制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11] 子公司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建立控制政策和程序[12] - 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督促建立内控制度[14] 关联交易管理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18] - 确定关联方名单并及时更新,判断关联交易履行审批报告义务[18]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股东须回避表决[19][20] - 审议关联交易应了解真实状况、审慎选交易对方、确定交易价格[20]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2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3] 对外担保与资金管理 - 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3] -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账户存储管理,制定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28] 重大投资与信息披露 - 重大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31]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35]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信息泄漏应及时报告和披露[35] - 规范对外接待、网上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34] - 董事会秘书应对内部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36] - 指定专人跟踪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和披露[37] 监督与检查 - 由内部审计部门和独立董事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8] - 积极配合保荐人督导工作,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9]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并提改进建议[39] - 内部审计部门将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向董事会通报[38] 评价与报告 - 董事会依据内部审计报告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9] -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40] - 若注册会计师有异议,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40] 考核与处罚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40] - 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评价报告和意见并披露[40] - 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底稿等资料保存遵守档案管理规定[40] - 若公司及人员违反制度将受处罚[42] 制度制定与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决议通过生效[43][45]
宣亚国际(3006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聘请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9][20]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8] 关联理财计算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1]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4] 关联方信息管理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情况,更新关联方名单[27] 关联资金监管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9]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参与公开招标等、单方面获利益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6] 制度用语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1]
宣亚国际(3006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核、股东会决定[4]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选聘[10] - 选聘程序含多步骤[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调查事务所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加强信息安全审查[12] - 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13] - 监督选聘标准、方式、程序合规性及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1]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 受聘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特定人员有轮换要求[14][15] - 解聘等情况有通知及披露要求[17] - 违规有相应处理措施[1]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依法规章程执行[3]
宣亚国际(3006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1]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事项[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5]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5]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情况[19]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20] - 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进展情况[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决定处理方式[21] - 重大信息报告需书面形式,含事项原因等内容[21] 责任与义务 - 发生应上报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4]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制度相关 - 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6]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推举产生[6]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记录[11] - 主任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1] 战略委员会决议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1][12] - 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其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7]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时点申报个人及其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变动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9]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11] 转让限制 - 因离婚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25%[12] - 任职期间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9] - 董事、高管所持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连续90自然日内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2] - 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连续90自然日内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2] - 协议转让减持首发前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23]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2%[26] - 董高监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6个月[27] 违规处理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3]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32]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需填写申请表和申报表[39][42] - 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35]
宣亚国际(3006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公司总部、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4] 内幕信息管理机构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保密管理及备案[4]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买卖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5%以上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开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14] 档案管理 - 董事会保证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责任人[11]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及知情人档案登记汇总[12] - 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自查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监管部门[21] 保密措施 - 关联方董事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应回避表决[19] - 拒绝股东无合理理由获取未公开信息请求[19]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9]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签保密协议或要求对方保密[19] 报送方式 - 内幕信息一事一报,不同知情人名单分别报备[29]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东违规泄露信息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