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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4]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7]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沟通相关要求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8]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并及时公布变更信息[9]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利用网络设施开展活动[8] 会议要求 - 特定情形下按规定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协助工作[1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0] 活动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2] 信息反馈 - 董事会秘书及办公室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6] 内部支持 - 控股股东等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17] 内部机制 - 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协调机制并建立信息采集制度[18] 活动管理 - 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建立档案制度并可创建数据库[20] 接待安排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接待事务,秘书统一负责来电来访接待[22] 活动公开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公开进行,有条件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2] 调研要求 - 董事、高管接受调研告知秘书且其或代表全程参加[23] - 调研机构及个人签署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23]
宣亚国际(3006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投资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交易仅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中(3)、(5)项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1] 职务分离 - 投资计划编制与审批等5种职务需分离[8] 投资类型与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包括短期和长期投资[5]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规定[14] - 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14] - 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工作[11] -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项目事前效益审计和定期审计[13] - 投资操作人员每月底将投资单据交财务登记[17] 委托理财与长期投资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选合格受托方并签书面合同[21] - 公司对外长期投资分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20] - 长期投资需经确定目的、考察环境等多道程序[21] - 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作方有要求[25] - 投资意向书报批准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2] 投资处置与责任 - 出现多种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长期投资[25] - 相关人员失职致公司对外投资亏损需承担赔偿责任[28]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秘书[41] 其他 - 公司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35] - 制度未尽事宜参照法律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4]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4]
宣亚国际(3006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4] - 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制度[6]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6] 内审工作安排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审情况[10] - 每年提交次一年度内审工作计划[10] -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0] 审计相关规定 - 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7] - 至少每季度审计一次募集资金情况[17] - 项目审计提前三天通知被审计单位[21] 复审流程 - 被审计单位十天内可申请复审[24] - 审计委员会主任十天内作决定[24] - 同意复审内审部三十日内进行[24] 其他事项 - 内审部按规定编制复核底稿资料保存十年[25] - 审计委员会出具内控自评报告董事会决议[27] - 公司至少两年要求事务所出具内控鉴证报告[28] - 公司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报告[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2] - 制度按规定执行自董事会通过实施[32] - 公司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33]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过半数出席,无关联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7] 制度相关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与《公司章程》抵触以《公司章程》为准[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4] - 六种特定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6] - 聘任董事会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资料[13]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3] -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有充分理由并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15] - 四种特定情形下应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15]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5]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超三个月继续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6] - 空缺时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并尽快确定人选[16] 会议及通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记录董事会会议并签字[9]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并公告[16]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核查每半年度一次[21] - 季度报告在每季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告[21] - 半年度报告在每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告[21] - 年度报告在每年结束后四个月内公告[21] - 合同或担保事项达最近一期净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变化需披露[22] 细则说明 - 细则“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
宣亚国际(3006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份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提名人需为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14] - 会计专业候选人有职称需5年会计全职经验[7]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9]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5]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应解除职务[16] - 不符合独立性应立即停止履职[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独立董事会议 - 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专门会议,可按需不定期开[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独立董事职权与披露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4]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5]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6]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8]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6][18]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8][19][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职责与监督 - 指导监督内审部,内审部向其报告工作并报送审计报告等[11]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工作[10] 事项审议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和程度[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经其他委员讨论一致且董事会认可可不回避[22][23] - 会议由过半数无利害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利害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会议无关联委员不足无关联委员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情况[23] - 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25]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5] - 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宣亚国际(3006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6] 人数规定 - 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人选,未达前暂停职权[7][8] 会议通知 - 会议应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6] 会议举行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决议通过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8] 计划审批 - 股权激励和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13][14] 表决方式 - 书面投票表决,也可用通讯或结合方式,参会委员签字[17] 委托出席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并表决,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7] 制度生效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2]
宣亚国际(30061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 - 多类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特定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11][13][14] - 股东会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发出,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7][20] 股东权利 - 特定股份比例股东有权提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等[17][2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3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0] -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交易金额计算规则[36] - 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包括实施、修改、解释等[36]
宣亚国际(300612)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8 1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45.4496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045.449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控股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其他股东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股份回购条件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四种情形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条件[15]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条件之一[15] - 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条件之一[1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高人员、审计委员会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26]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监高执行职务违法或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起诉[27] 融资与担保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3]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4]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董事[7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6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4]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10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4][116] - 公司合并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121]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