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30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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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丹股份(30064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 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正丹 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 ...
正丹股份(30064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 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 ...
正丹股份(300641)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1 | P | | --- | --- | --- | |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9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1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24 | | ...
正丹股份(3006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 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 ...
正丹股份(30064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
正丹股份(3006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 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 ...
正丹股份(300641)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 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其管理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正丹股份(30064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或者"深交 所")的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达到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 标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将 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在证券监 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 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
正丹股份(3006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每届任期为 3 年。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置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 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就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议 事程序等另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五条 ...
正丹股份(30064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31 19:3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