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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30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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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景生命:2024年报净利润0.35亿 同比下降60.67%
同花顺财报· 2025-04-19 00:38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展示公司2024年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及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0.2130元,较2023年的0.5480元减少61.13%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9.25元,较2023年的9.31元减少0.64% [1] - 2024年每股公积金3.03元,较2023年的3.09元减少1.94% [1] - 2024年每股未分配利润4.95元,较2023年的4.86元增加1.85% [1] - 2024年营业收入4.37亿元,较2023年的5.43亿元减少19.52% [1] - 2024年净利润0.35亿元,较2023年的0.89亿元减少60.67% [1]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2.29%,较2023年的5.97%减少61.64%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4742.32万股,占流通股比34.44%,较上期减少658.04万股 [1] - 凌飞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股东持股数量不变,UBS AG持股减少50.00万股,何建标等3位股东为新进 [2]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等3家公司退出前十大股东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文档提及该部分,但未给出具体内容 [3]
透景生命(300642) -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二〇二四年度)
2025-04-18 23:42
内部控制评价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董事会认为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比均为100%[1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5%,认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15] -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5%,认定重要缺陷[15] - 财务报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认定一般缺陷[1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损失>净资产0.5%,认定重大缺陷[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损失≤净资产0.5%且>0.3%,认定重要缺陷[16]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损失≤净资产0.3%,认定一般缺陷[16] 内控情况 - 报告期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17][18] 公司目标与管理 - 公司力争建成创新、效益等一流的公司[20] - 公司设立符合需求的组织机构[21] -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人事等制度[21] 内部监督与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审工作待加强[22][23] - 公司初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形成三层防范体系[24] - 公司建立多项控制制度和流程[25] - 公司制定采购、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26][27] - 公司确保内部信息处理及时有效[28] - 公司建立内部监督体系,各部门各司其职[29] - 公司无其他内控重大事项说明[30]
透景生命(30064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18 23:42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0年12月15 - 24日,公司对2020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14] - 2020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4] - 2021年1月15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授予议案[15] - 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16] - 2022年5月,34人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18][19] - 2023年1月19 - 20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 - 2023年2月16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0人获授权益[26] - 2023年3月20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26] 注销/回购注销情况 - 2021年12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2021年10月相关注销/回购注销手续[17] - 2022年6月16日,公司办理完成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19] - 2023年5月30日,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手续[20] - 2023年6月13日,公司办理完成2023年4月相关注销/回购注销手续[20] -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注销/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议案,12月20日办理完成手续[27]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议相关调整及注销/回购注销议案,6月19日办理完成手续[27][28] - 2024年6月19日,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4月相关注销/回购注销手续[22] - 2024年8月26日,公司审议注销/回购注销议案,11月5日办理完成手续[28] - 2024年1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8月相关注销/回购注销手续[22] - 2025年4月18日,公司审议相关调整及注销/回购注销议案[28]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36,781,430.69元,低于2019年和2021年[33] - 2024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64,799.61元,低于2019年[33]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 - 2020年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比例25%,2024年目标值增长率205%,触发值101%[31] - 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比例30%,2024年目标值增长率106%,触发值36%[31][33] 人员变动及股票处理 - 2020年激励计划2名、2023年激励计划4名原激励对象离职,对应股票将被注销和回购注销[35] - 2020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594,0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4,100股[36] - 2023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1,067,40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1,800股[36] - 公司拟注销/回购注销1,661,400份股票期权和465,900股限制性股票,涉及54人[37] 回购价格及金额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2020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4.03元/股[36] - 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0.65元/股[36] - 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5,415,093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38]
透景生命(300642)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23:42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43,678.14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10,602.79万元,减幅19.53%[6] -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7.4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12%[16] - 2024年末负债合计2.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0.33%[19] - 2024年净利润为28,376,746.48元,较上期下降约66.49%[25] -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624,406.10元,较上期增长约30.24%[30] 财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2,350.06万元,较2023年减少2,313.92万元,减幅9.38%[6] - 2024年末货币资金3.0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0.70%[16] - 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1.8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6.42%[16] - 2024年末长期借款0.884亿元,上年末无此项[19] - 2024年末存货为53,778,503.27元,较上年年末下降35.16%[1] 公司发展历程 - 2003年公司设立,注册资本1250万元[44] - 2017年公司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63,021,941元[66]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多项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司无重大影响[187][190][191] - 公司在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54]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105] 税收政策 - 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缴,有效期3年[196] - 部分子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97]
透景生命(30064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少雄)
2025-04-18 23:4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3] - 2024年度召开1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9] 委员会审议情况 - 审计委员会2024年多次审议报告及计划议案[7] - 战略委员会2024年5月7日审议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7] 其他事项 - 2024年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天数为15天[11] - 2024年公司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7] - 2024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薪酬、激励计划等议案[16][18][20][21]
透景生命(30064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家祥)
2025-04-18 23:40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家祥) 本人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上海透景生 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 义务,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家祥,1 ...
透景生命(30064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u Wei)
2025-04-18 23:4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独立董事全出席并同意所有议案[3] - 2024年召开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并关注决议执行[4]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分别于4月12日和5月7日[9] 委员会会议情况 - 2024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薪酬等议案[7]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审议审计等财务议案[7][8] - 2024年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5月7日召开,审议增资议案[8] 公司会议审议情况 - 2024年第四届董事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等议案[15][19][20] 报告编制披露 - 2024年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含年报和季报[16] 审计机构续聘 - 2024年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加强学习沟通,为公司建言献策[21]
透景生命(300642) -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18 23:40
舆情管理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采集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载体[8] - 一般舆情48小时内处置,重大舆情24小时内决策部署[8]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 擅自披露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11][1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14]
透景生命(300642) -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2025-04-18 23:11
方案适用 - 适用对象为非独立董事、监事[2] - 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3] 薪酬规则 - 未兼任其他职位的董监不领津贴[7][8] - 兼任其他职位的董监按岗位领报酬[7][8] - 薪酬税前,按月发放,离任按任期算[9] 实施调整 - 已领部分2025年薪酬,方案生效次月调整[9] - 方案经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与废止[9]
透景生命(300642)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04-18 23:11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9][10] 制度与策略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审工作广度和深度待加强[14] - 公司初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形成三层风险防范体系[15] - 公司将安全生产等六个方面列为控制重点[15] - 公司建立授权审批等多项控制制度和流程[16] - 公司采用“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分级管理”模式[16] - 公司实行按最低存量及经济订货批量控制原材料采购[17] - 公司制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减少安全事故[17]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内部信息处理及时有效[19] - 公司建立符合内控规范的内部监督体系[20] 未来展望 - 公司力争建设成创新、技术装备、员工素质、经济效益一流的公司[12] 其他 -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21] 内控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表错报(或漏报)金额≥利润总额5%,认定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7] - 利润总额3%≤财务报表错报(或漏报)金额<5%,认定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7] - 财务报表错报(或漏报)金额<利润总额3%,认定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并报表净资产0.5%,认定重大缺陷[8] - 合并报表净资产0.3%<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0.5%,认定重要缺陷[8]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合并报表净资产0.3%,认定一般缺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