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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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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300684)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30 19:20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3] 激励计划 - 确定2025年6月30日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4] - 向68名激励对象授予81.00万股限制性股票[5] -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5]
中石科技(300684)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30 19:20
激励计划审批 - 2025年6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8][9][10] 授予情况 - 拟6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8人授予81万股,价格11.43元/股[11]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满足特定条件[14][15] 信息披露 - 已履行现阶段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义务[16][17] 法律意见 - 法律意见书6月30日出具,正本贰份无副本[19]
中石科技(300684)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6-30 19:20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6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6月13 - 22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3日披露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2] - 6月30日,披露内幕知情人自查报告,激励计划获批[12][13] 首次授予情况 - 授予日为2025年6月30日,人数68人,数量81.00万股,价格11.43元/股[15][19] - 中层等人员获授量占授予总量89.01%,占总股本0.27%[15]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授予条件已成就[16][18] - 建议对激励费用计量核算,财务顾问认为符合规定[20][21]
中石科技(300684)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6-30 18:34
激励计划 -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6月12日[1] -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 - 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4] - 该核查对象买卖股票未利用内幕信息[4] 制度与结果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5] - 未发现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情形[5]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6]
中石科技(300684) - 2025年6月25日-6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6-26 18:20
公司概况 - 公司是功能高分子材料及热管理解决方案全球领导者,以技术研发为主导,提供电子设备可靠性综合解决方案 [2] - 主要产品包括高导热石墨产品、导热界面材料等,应用于消费电子、数字基建等行业 [2] - 在无锡、宜兴、泰国等地建有产业基地,在北京、上海等地设有研发基地,在美国设工程中心,在海外设分支机构或销售团队 [3] 问答环节 财务与政策 - 2025 年第一季度新项目上量、新产品导入,国内外大客户市场份额提升,产品结构优化、降本增效,利润率提升 [3] - 产品出口主要通过国内保税区交付结算及销售至东南亚,出口美国产品收入占整体营收不到 1%,加征关税影响小 [4] 生产基地 - 泰国生产基地 2023 年定增项目,已投产运营,通过关键体系认证和主要头部客户审厂认证,实现多品种量产交付,今年加速海外产能扩产 [5][6] - 2025 年拟用 2 亿元募集资金对宜兴子公司增资,投向高效散热模组建设项目,已实现热管等产品在多行业客户量产交付 [10] 产品与市场 - 智能手机散热主流为石墨与均热板组合方案,公司在人工合成石墨领域领先,加快 VC 吸液芯研发和量产 [7] - 柔性石墨等产品可用于折叠屏手机,自主研发的可折叠柔性石墨均热组件获全球专利认证 [8] - 数据中心领域,一体化 VC 模组获国内外头部客户认证量产,服务器领域产品进入头部厂商产业链,推进液冷散热模组客户导入 [9] 业务发展 - 已获小鹏、北汽等重要客户供应商资格,部分项目获开发定点及批量供货,为智能汽车提供散热解决方案 [11] - 关注人形机器人行业,加大高性能散热和电磁屏蔽技术研发投入,坚持大客户战略 [11] - 外延并购围绕主营业务,考虑有技术优势、能与现有业务协同的标的 [11] - 2025 年消费电子基本盘因 AI 终端发展和新项目放量持续增长,数据中心通信等新业务将放量带来新动能 [11]
中石科技(300684)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6-23 18:40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6月12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 激励计划内容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名单公示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为姓名及职务,公示期6月13日至22日[2] - 公示方式为巨潮资讯网披露及公司办公地点张贴[2] 核查结果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问题,核查后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3][5][6][7]
中石科技: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25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3]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3] - 激励对象不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3]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3]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方案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3]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已披露 [3] -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已披露,包括预留权益数量及占比 [3]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已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比 [3]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已披露 [3]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已披露,独立财务顾问已核查定价合理性 [3] -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已披露,包括绩效考核指标及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3] - 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已披露,包括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 [3] -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已披露 [3] - 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已披露 [3] -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已披露 [3] - 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已就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和利益返还作出承诺 [3] 绩效考核指标合规性 - 绩效考核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6]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6] 限售期、归属期、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年 [6]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6]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6]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 - 监事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6] - 上市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6]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完整,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8] 审议程序合规性 - 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8] -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上市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8]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 - 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已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回避 [8]
中石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6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15:00交易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 [2] - 会议将审议四项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授权事项 [2]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 - 关联股东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相关议案,非关联股东需1/2以上表决权通过普通议案 [3] -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且非董监高的股东 [4] 会议登记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等材料,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在2025年6月26日16:00前送达 [5] - 现场登记需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完成,不接受电话登记 [5] 网络投票 - 网络投票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5]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6月30日9:15-15:00,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 [12] - 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10] 其他事项 - 会议联系人张伟娜,联系电话010-67860832,电子邮箱info@jones-corp.com [5] - 会议备查文件包括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6]
中石科技: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5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 - 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程序并披露信息,禁止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 [2] - 自愿参与原则:员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公司不得强制摊派或分配 [2] - 风险自担原则:持有人盈亏自负,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2]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 - 参与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总人数不超过55人,其中董监高7人 [2] - 参与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来源 - 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5% [3] - 全部有效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10%,单个持有人不超过1% [3]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A股普通股 [3] - 资金来源于员工合法薪酬和自筹资金,不涉及杠杆或第三方资助 [3]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最长48个月,可经持有人会议2/3份额同意后延长 [4] - 锁定期分两批解锁:12个月后解锁50%,24个月后解锁剩余50% [4][5] - 禁止买卖股票期间包括财报公告前15日、重大事件披露期间等 [5] 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分年度考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 [6] - 2025年触发值:收入增长7%/净利润增长30%;目标值:收入增长10%/净利润增长60% [6] - 2026年触发值:收入增长15%/净利润增长40%;目标值:收入增长20%/净利润增长70% [6] - 个人考核分A/B/C三档,对应归属比例100%/60%/0% [7]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架构 - 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 [10][11]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11]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2]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 - 持有人发生离职、违纪等情形时,管理委员会可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份额 [18] - 持有人职务变动时,管理委员会可调整其持股计划份额 [19] - 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下权益不作变更 [20]
中石科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石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2 21:15
公司基本情况 - 中石科技系于2012年12月28日由北京中石伟业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4] - 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7日起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中石科技",证券代码为"300684"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50.9223万元,经营范围为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等 [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5] -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 [5]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激励计划程序 - 公司已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等议案 [7] - 公司仍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自查内幕交易等后续程序 [7]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8] 激励计划内容 - 激励计划包括目的与原则、管理机构、激励对象范围、限制性股票来源与分配等 [8] - 激励计划涵盖《管理办法》第九条要求的各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9] - 激励对象包括68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等 [9][10]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10]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0] - 公司需继续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0] 财务资助安排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财务资助 [10][11] - 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11] 激励计划影响 - 激励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 [11]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11] - 监事会认为计划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1] 关联董事回避 - 董事及其近亲属未参与激励计划,表决时无需回避 [12] - 表决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12] 结论性意见 - 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计划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12][13]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13] - 计划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