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30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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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12-26 18:12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2月26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议案,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2]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履职不能时有相应主持规则[2]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 - 董事会设正副董事长,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3] - 副董事长协助工作,履职不能时有相应履职规则[3]
中石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26 18:12
董事会换届 - 2024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议案[2] - 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3] - 董事候选人需备案审核,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 股权结构 - 吴晓宁持股56,736,878股,占比18.94%[9] - 叶露持股54,242,337股,占比18.11%[10] - 控股股东合计持股125,490,015股,比例41.90%[9][10][11] 人员任职 - 第四届董事会继续履职至新一届就任[4] - 何文进等任职资格符合规定[15][16][17][19]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亚伟)
2024-12-26 18:12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亚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被提名人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无违规情况[8][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无限制情形[10] - 被提名人无相关刑事、行政处罚及交易所谴责批评[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公司数量及任期合规[13][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4]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
中石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12-26 18:12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1月13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及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6日[2] 议案相关 - 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4][6] - 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需1/2以上[6] - 议案4、5、6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1、2、3为累积投票议案[20] 其他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8:30 - 11:30、14:30 - 16:00[7]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3号公司证券事务部[7] - 股东投票代码为350684,投票简称为中石投票[20]
中石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26 18:09
监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 监事提名 - 监事会同意提名李素卿、马闯为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任期信息 -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3] 候选人情况 - 李素卿、马闯均出生于1988年,分别于2017年7月、2016年3月入职[6] - 截至公告披露日,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6][7]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亚伟)
2024-12-26 18:09
独立董事提名 - 陈亚伟被提名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候选人资格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7][8] - 候选人近十二个月无相关情形,近三十六个月无违规[9][11] - 候选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任期等合规[11][12] 声明承诺 - 候选人承诺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13] - 声明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14]
中石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2024-12-26 18:0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获批发行2172万股普通股,27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950.9223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9509223股,每股1元[1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吴晓宁和叶露持股均为2216.3916万股,比例均为36.94%[13] - 设立时吴憾持股528万股,比例8.80%[13] - 设立时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80.0008万股,比例8.00%[13] 股份交易与管理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2]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下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20] 股东大会 - 审议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33]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6][39][40] 董事会 - 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9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7] 管理层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10] - 总经理可审批一定金额关联交易[110] 监事会 - 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118]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11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3]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3]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有最低比例要求[12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3][144]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文丽)
2024-12-26 18:09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文丽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8][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2]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3]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4]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致龙)(1)
2024-12-26 18:09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陆致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8][9]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违规情形[10][12]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13]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14]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14]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4]
中石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2024-12-26 18:09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3] 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3]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3][7] 提议与反馈时间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监事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 临时提案规则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15日前通知[1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延期或取消通知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说明原因[12]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会计师事务所解聘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20日通知[13] 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3] 选举制度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3][24]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13] 临时提案披露 - 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东提临时提案,符合规定公司应发补充通知披露相关内容[14] 会议地点与形式 - 股东大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提供网络等参会方式[16] 报告要求 - 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履职述职报告[21] 质询与回答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回答股东质询,特定情形可拒绝并说明理由[21]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