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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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9]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提名或任免等建议[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时,应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0] 独立董事与委员管理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决[22] - 审议议案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入法定人数[23] 委员其他权利与义务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公司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4] - 可向董事和高管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24] - 根据情况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24]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修订时间:2023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 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蠡湖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 午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刘兰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
蠡湖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 时 30 分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 ...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
蠡湖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0-22 15:3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 名称 | (股) | 比例 | 质押 | 后质押股 | 所持 | 司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质 | 份数量 | 股份 | 股本 | 已质押股 | 占已 | 未质押股 | | | | | | 押股 | (股) | 比例 | 比例 | 份限售和 | 质押 | 份限售和 | 占未质 | | | | | 份数 | | | | | | | 押股份 | | | | | 量 | | | | 冻结数量 | 股份 | 冻结数量 | 比例 | | | | | (股 | | | | (股) | 比例 | (股) | | | | | | ) | | | | | | | | | 王晓君 | 17,183,4 | 7.98% | 0 | 6,38 ...
蠡湖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芜湖瑞建+江阴安益)
2023-10-18 21:06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芜湖瑞建+江阴安益) 股东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安益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芜湖瑞建汽车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瑞建")和江阴安益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安益")均系上海安益资产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两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2、根据信息披露要求,本公告所称"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量为 0 股,则本公告所称"总股本"的具体数量为 215,316,977(公司股份总数)- 0=215,316,977 股。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露 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蠡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8 21:06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18 日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2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 ...
蠡湖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0-18 21:06
激励计划人员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1][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范围相符[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2] - 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3]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8日[3] - 授予价格为5.64元/股[3] - 向1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7.80万股[3]
蠡湖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8 21:0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下 午 13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刘兰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潘晓林先生 委托余长平先生代为出席并投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